学生党注意!别参加“野鸡”竞赛!这18项全省性竞赛可放心报……
2019-08-27 20:55 羊城派 原创
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文、制图/羊城派记者 张璐瑶

8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19年度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名单》。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广东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等18项竞赛被确定为2019年度面向广东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

省教育厅特别指出,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主办方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全省性竞赛活动,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活动。

各类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参加竞赛,抵制未经核准的违规竞赛活动。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各类中小学生竞赛活动规范管理,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通过调研巡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加强对在本地区组织实施的各项竞赛活动监督管理。如发现省教育厅已核准公布的竞赛活动存在擅自扩大竞赛范围、强迫或诱导学生参赛、收费、推销书籍或商品、举办有关培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对已批准的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8〕16号)要求,认真组织,做出品牌,聚焦核心素养,引导教学改革,确保活动成效。

各竞赛主办单位在开展竞赛活动之前必须将有关通知或实施方案提前两周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竞赛活动进行抽查或视导。凡是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如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活动项目,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