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犬宝典:养犬和不养犬关心的都在这里
2019-08-22 15:31 广州日报
广州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养犬既是个人爱好,也涉及邻里关系,社会安全。如何文明养犬、如何给犬只上牌,去哪里给爱犬打疫苗,被狗咬了怎么办,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市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州警方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图/新华社

36种危险犬和体高超71厘米犬只禁养

2009年7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广州市严格管理区范围内饲养的犬只种类和数量、活动区域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

因此,广州市区范围养犬必须进行登记和免疫,并且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

根据《条例》规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有36种,包括藏獒、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等品种。

同时,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和其他烈性犬只也在禁养范围之列。

图/新华社

怎样为犬只登记上牌?
“广州养犬服务通”可办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全市累计受理养犬登记11 .6万只,海珠、越秀、番禺、天河、白云及黄埔区登记较多,但市区严格管理区仍有不少未登记犬只。

养犬人应当自觉遵守《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主动到合法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犬主登记、续期,给犬只取得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据了解,广州市公安局“以服务促登记”,去年推出了向登记犬主免费赠送犬绳、口罩、拾便器及标识牌“四件套”的服务,以促进市民养成携犬外出牵犬绳、及时清理犬粪、坐电梯和在公共场所为犬只佩戴口罩等良好养犬习惯。

同时,推出了“广州养犬服务通”小程序。去年,全市通过微信小程序受理养犬登记1.1万只,超过了全年受理总量的八成。

依照《条例》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养犬应当缴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五百元,续期每年三百元。

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免缴养犬管理费;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下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

在广州养犬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广州养宠物狗必须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如:严格管理区要进行养犬登记和续期,禁止饲养危险犬,养犬人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区域。

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

(三)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五)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对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发现不文明养犬如何举报投诉?

据了解,目前市民投诉较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包括犬吠扰民、狗便未及时清理以及未牵犬绳造成的惊吓或伤人情况。

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

对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抛弃犬只尸体及设置犬只坟墓的,可以拨打市政府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跟进处理。

对犬只伤人、饲养危险犬或禁养犬的,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或是直接向属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举报投诉,属地派出所将依法跟进处理。

如何为爱犬打针?

根据《条例》的规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犬只的狂犬病等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

咨询犬只免疫问题的,可以拨打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咨询电话86052068进行咨询。

被狗咬了怎么办?
一旦被抓咬就应及时处理

据了解,广州市目前建立了完整的免疫、防疫和监测日常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设立了狂犬病暴露医学处理门诊,规范做好犬伤病人诊治,及时处理每一起狂犬病疫情,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和暴露人群监测,切实加强免疫抗体监测。

假如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应该及时有效地处理伤口和进行全程免疫。咬伤后2小时内及时严格处理伤口,对降低发病率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市11区都开设有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完整的详细分布、地址、开诊时间可登录市疾控官方网站或致电广州卫生热线12320查询。

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8月15日晚,广州警方组织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问题统一行动。

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市共开展文明养犬宣传9000多人次,派发宣传单张8000多张,巡查、检查物业小区、宠物医院(店)及遛犬集中区域279个(家),抽查养犬登记986人,对违规养犬行为罚款52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302人,没收及救助犬只13只。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州警方从今年7月起部署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养犬不登记、犬证过期不续期、一户多养犬、饲养危险犬及禁养犬的问题;整治犬伤人、犬吠扰民及不牵绳等违规养犬问题;整治流浪犬问题。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广州警方将持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再次呼吁广大养犬市民,要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做好饲养犬只的登记,做到不多养犬、不养危险犬禁养犬,做到文明养犬。

不文明养犬会被如何处罚?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城管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队,将定期对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比如养犬集中的小区、城市绿道、公园以及公共场所等。

公安部门严格查处未办犬证、不牵绳、饲养危险犬等违法行为以及救助社会流浪犬,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城管部门对犬只随地便溺、占道销售犬只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遛犬不牵犬绳、宠物狗吠叫、惊吓人等不文明现象,主要是以警告、教育为主,对经警告教育仍不改正自身行为或者严重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视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

比如,依照《条例》规定,未申请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扣押犬只,责令三日内申请办理登记,可以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逾期不申请补办的,没收犬只。

养犬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登记的犬只继续饲养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依照《条例》规定: 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二千元罚款。

公安机关提醒,广州市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有限,饲养犬只虽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不应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城市养犬问题应引起全社会重视和参与。

遇到养犬不文明行为,比如惊吓到小孩,狗咬人等,市民应该主动站出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和监督,对违法养犬行为应向属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并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典型案例

案例一、多养犬只被查处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南沙区公安分局查处了南沙区某住宅的业主违规多养犬只案件,在该房内查获各类犬只18只,依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屋主依法处理,并将该屋主多饲养的犬只全部送到广州市犬只留置所。

案例二、饲养危险犬只被处罚

刘某违规饲养了一只牧羊犬(属于危险犬),该犬于7月12日在南沙区龙穴路附近咬伤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左小腿(皮外伤)。

经调查,刘某饲养的犬只属于禁止饲养的犬只,南沙区公安分局依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二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处理。

案例三、养犬未办理登记被限期改正

7月1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在工作检查中发现,刘某所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天河区公安分局依法责令刘某限期3天内改正。

案例四、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处罚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天河区公安分局在天河区某公寓查处李某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经查,李某所饲养的犬只长期发出叫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天河区公安分局对李某予以警告处罚。

案例五、遛犬不牵绳被罚

8月15日,南沙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在帮朋友遛犬时,未依照规定对犬只牵犬绳。经调查取证,南沙区公安分局依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当场罚款50元处理,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李栋 通讯员 张毅涛)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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