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张豪 实习生 文静
近日,羊城派记者接到广州市民李明(化名)爆料,称自己在7月时通过优信二手车平台购买了一辆标价14万的二手车,并付了首付1.85万,最后却被贷款16万,比销售顾问说的12万多出了近4万,这是怎么回事?
记者调查发现与李明遭遇相似的还有不少人,被“套路”的上当的消费者直呼优信“套路多多”、“处处是坑”。
消费者购买车辆贷款无故多出4万元
2019年7月1日,李明在手机优信二手车APP上看中了一辆2014款的宝马x1,平台显示价格为14.05万。随后,他联系了优信客服,优信客服推荐了花都区优信二手车门店的江某做李明的销售顾问。
7月7日,李明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在广州市花都区优信二手车门店,向销售顾问江某交了首付1.85万元,按车价14万算,则还需要贷款12万元。此日,李明再次通过销售顾问江某在网上签订了一系列合同。
签订合同时李明发现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16万,对方解释说虽然合同上写的是16万,但李先生实际还款只需12万。
“他说16万是优信拿车去银行贷的款,所以这16万是优信欠银行的,我欠优信的贷款只有12万。”李明说,签订合同时,由于条款合同内容繁多,再加上对优信平台的信任,李先生没有再进一步仔细查看就签了字。
7月9日晚,李明仔细查看了优信二手车平台上显示的贷款金额,发现确实是16万,并且电子合同上写的也是16万,比销售顾问江某所说12万多出近4万元。7月10日上午,李明又去到花都区优信二手车门店找到江某,让其解释为什么会多出来4万贷款,销售顾问江某也解释不清含糊不清。
李明将记者拉进了一个有73人的优信二手车维权微信群,群里还有不少人大部分人都遭遇了类似的优信二手车“套路”。
今年6月23日,来自东莞的范先生在东莞常平桥沥车发发车行买了一辆二手车,总价为8.58万元,首付1.5万。车行为范先生推荐了优信的金融贷款,贷款金额约为7万,但范先生发现优信替为自己向微众银行贷款了10万元,同样多贷了约3万。
范先生联系车行寻求解释,却被车行和优信互相推诿,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优信走的是法律的灰色地带,被优信套路的人千千万万。”范先生感慨道。
被忽悠录制视频退车需赔违约金
7月8日,除了签署电子合同外,李明还按照销售顾问江某的要求,在没有仔细查看合同的情况下,录制了履约视频。
视频内容是江某发给李明的一段话,让李明照着读,内容包括了李明的姓名、身份证号、首付等信息,当在说到贷款总额时,也与合同一样说的是16万元,“因为他们广告很厉害,又是大公司,就相信了他。”
李明表示,这个视频是江某让自己录的,但自己根本不清楚为什么要录这个视频,并且害怕这个视频对自己的维权不利,会成为优信逃避责任的证据。
在维权群里,不少消费者表示优信业务员并没有讲解清楚合同的内容、条款的等重要内容,甚至在签订合同时遮掩着不让消费者细看,并且不停地催促消费者签字,有的人甚至没有签纸质合同,只签了电子合同,像李明一样,不少人就是这样也被忽悠着签下合同甚至拍了视频。
无缘无故多了4万贷款、又被忽悠拍了免责视频,种种事情让李明觉得自己受到了欺诈。
于是在7月10日,也就是签订合同的两天后,李明向销售顾问江某提出了全款退车的要求,却被告知需要赔付购车总价10%的违约金和大约两三千元的金融违约金。李明认为责任不在自己,自己是被欺诈的一方,要求全款退车,江某却表示“目前没有其他解决办法,需要等通知。”
8月7日,李明向鹤龙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民警为李明做了笔录,但因涉及合同纠纷,并且是李明自己没有仔细查看合同,所以不予立案。
优信销售顾问:不存在“套路贷”
8月13日,记者联系了李明的销售顾问江某,江某表示优信并不存在“套路贷”的问题,因为优信很早就被质疑过是不是“套路贷”,并且很多媒体都报道过优信的贷款方案,“优信能够一直这样做,就足以说明优信的贷款方式是没问题的。”
江某表示合同中的所有费用在签合同之前就已经给李明交代清楚了,“之后的月供也没有变过一分钱。”至于为什么要求李明拍摄视频,江某说主要是为了让买车者承诺能够按时还款。
最后,江某表示自己只是负责帮助客户购车的销售人员,无法给出更清晰的解释。
江某告诉记者,李明已于8月13日下午提车,并且完成了所有手续的交接。对此,李明解释,已经报过警了,也尝试了很多办法,但都没能解决问题,并且在网上看到了太多优信消费者维权失败的案例,所以才无奈接受了提车。“继续深究下去会影响我的生活,低头反而是使损失最小的唯一方法。”
律师:优信涉嫌“套路贷”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静仪认为,如果李明跟优信公司购买车辆时,明确约定金融贷款的金额是12万元,但实际贷款却变成16万元,那么优信涉嫌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9年4月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根据上述条款,我觉得优信二手车有“套路贷”的嫌疑。”甘静仪还表示,如果消费者要维权,可以到消协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另外,也可以以合同涉嫌欺诈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当然,李明需要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其跟优信当初只约定了12万元的贷款,同时,李明也要证明其实际只收到了12万元的款项。”甘静仪表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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