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非法采集应用毁了大数据名声
2019-08-09 14:31 羊城晚报
窃取网络数据是违法的,一些数据商并非不懂,但仍堂皇为之,除了利益的诱惑之外,恐怕也与监管的缺位和疏漏有关

文/羊城晚报首席评论员 阅尽

网络大数据近年备受追捧,但在这大潮中亦难免鱼龙混杂。据本地媒体报道,在一些专业二手平台上,网售大数据采集和定制业务颇为盛行。

有些从事信息贩卖的“商家”,正大肆兜售着覆盖诸多行业的用户信息,内容颇为庞杂,可谓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有的还以行业明码标价,成行成市。

这些人打着“专业定制”的旗号,无论需要哪类信息,只要客户提出要求,其都能从网上为你采集来。原来,这些数据商的背后隐藏着一条非法获取用户数据的产业链。

他们通过专业的“爬虫软件”,侵入搜索引擎、企业网页、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等,采集各类个人信息及实时数据,经过汇总、整理然后生成所谓大数据产品出售。

大数据可谓互联网结出的绚丽花朵,无论是对宏观决策还是学术研究或市场分析、营销策划等,它都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由此衍生出诸多的信息产品。

但媒体曝光的这类大数据产业链,显然是个“另类”。它不仅行走于法与监管的边缘,而且是见不得阳光的黑灰产业。

再先进的技术都须恪守科学伦理,其运用更需合法并恪守行业规则,否则,就可能走入死胡同甚至是不归路。

而以“爬虫软件”等形式采集网络数据其本质与黑客无异,都是“非请自入”,未经网站或个人授权,有的网站甚至做了信息保护措施,也设法“破门”或“跳窗而入”,以偷窃手法获取信息,甚至侵犯个人隐私,随意在网上销售个人姓名、电话、专长、爱好等信息。

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对此,一些数据商并非不懂,但其仍堂皇为之,除了利益的诱惑之外,恐怕亦与监管的缺位和疏漏有关。

近年来,互联网产业大潮催生出一大批新业态、新行当,尤其是依附于网络的数据商,因其交易与支付的隐蔽性,很多在现实中违法违规的交易都被搬到网上。

而由于疏于监管,类似行为很少受到查处,更助长着这些黑色产业链的扩张蔓延。

有调查数据称,目前我国网络安全的黑灰产业已达近千亿元规模。其中,利用各种手段窃取或通过买卖方式获得个人信息,成为这些黑灰产业获利的主要方式。它不仅严重侵犯企事业单位及公民的权益,也威胁着互联网的安全运营,甚至会由此滋生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寄生于互联网上的毒瘤。

这种乱象已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理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来源 | 羊城晚报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