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市民买了2个肉包子却从中吃出烟头,获判赔1000元
2019-08-08 22:05 羊城派 原创
维护伦理亲情、保障民生福祉,广州中院民事庭近日获授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文、图/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贾蓉慧 毛帅楠 赵洋洋

距离百姓最近,体会民情最深——这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民事庭”)的职业写照。

近日,广州中院民事庭被授予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这一常年与“民”打交道的公务员集体又一次走进人们的视野。

这个集体建立了全省首个地市“法院+旅游局”巡回法庭合作机制,审理了全国首例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被判书面赔礼道歉案件、广东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

“民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广州中院民事庭庭长陈冬梅对民事审判有着最贴切的诠释,“民事案件的裁判,不仅要维护伦理亲情,而且要保障民生福祉,更要承担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价值的重任。所以,我们对每个案件的审理都慎之又慎。”

审理多宗国内或省内
“首宗”新类型案件

2016年,热爱烹饪、真诚求职的“80后”女孩高晓(化名)将广州一家规定“厨房不招女工”的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向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承办该案的广州中院民事庭法官黄小迪到案例库检索,发现类似案件中经济赔偿很常见,而赔礼道歉却史无前例,但对于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来说,“赔礼道歉”却是最有效、直接的弥补方式。于是她创设性地以“就业平等权亦属人格权范畴”为切入点,提出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加“判赔礼道歉”一项,此举被誉为保护女性平等权利、反对就业歧视的里程碑式判决。

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例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而被判令书面赔礼道歉的案件,入选了当年“广东法院百大案件”,获联合国妇女署、全国妇联肯定。在公正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广州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7年6月19日,广州中院民事庭对广东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中,民事庭庭长陈冬梅勇挑重担,担任审判长。法院确认用人单位要求HIV抗体阳性职工离岗休息的决定违法,并认定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违法。这是国内第一起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为由侵犯劳动者权益败诉的案件。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推动广东法治进程十大案例”。

为劳动者“操碎了心”——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民事庭劳动争议审判团队一点都不夸张。法官陈丹在审理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后感叹,“法官就像一名在天平上的舞者,需要找到一个支点舞出优雅。我们愿做法律和人性之间的摆渡人,用匠心锻造有温度的判决。”

多年来,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公正高效地处理劳资纠纷,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包子里吃出烟头
法官判决保障消费者权益

对如何保障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民事庭也担负着很大职责。

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民事庭成立了专业审判团队,并对已裁判的案件,认真梳理,总结审判经验,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统一广州两级法院对“职业打假人”的认定标准,近五年审结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2802件,依法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12月8日,广州市民丁某在广州一家包点店花4.5元买了2个肉馅包子、1杯豆浆,却在享用其中一个包子时发现包馅藏有烟头,于是向包点店交涉,同时向食药监部门投诉。后食药监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日被告包点店将混有烟头的肉馅包子销售给消费者的违法事实,并对被告处以5万元的罚款。后丁某起诉包点店,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其支付1000元赔偿金、赔偿其身体及精神损失费10000元、赔偿其合理维权费用9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向被告包点店购买食品,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被告向其销售混有烟头的肉馅包子的事实,已被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且被告的经营者在食药监部门的调查询问中也确认了该事实,鉴此,一审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认定,对被告关于经营者不在场不清楚案涉包子是否被告销售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食用被告销售的掺有烟头的肉馅包子造成其价值10000元的身体和精神损失,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身体和精神损失费10000元,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合理的维权费用9000元,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涉案的包点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1000元给原告丁某。

最终,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包点店销售掺有异物的食品应认定为生产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与经营者是否在案发现场无关,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保障了丁某的合法权益。

该类案件往往集中在食品、药品、保健品领域,除了确保司法判决能体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即保证食品安全外,引导消费者理性高效维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也是应有之义。在审理的孟某某诉养某堂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中,涉案胶原蛋白粉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法院认定消费者购买不安全食品主张惩罚性赔偿,无需举证证实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支持了消费者提出的“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该案主审法官印强说:“‘惩罚性赔偿制度’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合理适用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我们通过判决让食品经营者、购买者都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可预期的合理判断。”该案后来位列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十大保护消费者权益案件”之首。

法官万言裁判理由
让医疗案件当事人满意

在民事庭里,还有一位擅长通过“判决书”来达明事理的法官,同事们都称他撰写的是“教科书式”的裁判文书,功底极深,多篇文书和案例在全国拿奖。他是法官年亚。

2012年,广州一患者在某医院治疗期间接受药物临床试验后不幸死亡,患者的妻儿遂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某医院赔偿损失,并以合同纠纷为由请求申办方(乔某公司、某大学、某医院)按照知情同意书保险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药物临床试验一直是社会敏感话题,且同时涉及多项法律适用问题。承办法官年亚从合同法理论、法律解释等多个角度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讲明情理、讲究文理,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用两万六千多字的判决书“给”出了令各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判决,既保障了受试者的权益,又对药物临床试验起到引导、规范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该案裁判文书被评为2019年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医疗纠纷案件是民事案件中公认的“硬骨头”,审理难、鉴定难、信访投诉率高,但民事庭组建的医疗纠纷专业审判团不畏困难,勇于担当,结案率屡居全庭前列,2013-2018年还连续获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利用司法力量优势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广州中院民事庭法官们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庭参与市总工会等部门研讨并指导基层法院提前介入我国南部最大船企“广船国际”产能转移搬迁工作,协助解决8700余名人员分流、安置问题,预防和避免了劳资矛盾纠纷集中爆发。

深耕调研专业审判
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广州中院民事庭还致力于深化机制改革,积极参与构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017年,广州中院、广州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建的“广州市劳动争议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办案系统”被全国推广。在“法院+仲裁院”衔接机制下,各项数据、内容共享,节省了调卷时间,统一了裁审尺度。劳动争议仲裁员及诉讼案件经办人通过输入关键词等方式,选择匹配的相关裁判文书说理库中六大类111项具体段落,规范文书写作,提高裁审质效,为大数据的分析奠定了基础。

此外,广州中院还设立“法院+总工会”多元调解机制,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建立全省首个地市“法院+旅游局”巡回法庭合作机制,由法官参与调解旅游投诉,化解了87%的旅游纠纷;构建“法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衔接机制,以行政先认定,司法后裁判为路径,统一行政和司法对不安全食品药品的判断标准,明确界定“职业打假人”,使该类诉讼案件下降了66%。

据统计,广州中院民事庭近五年来共结案32896件,法官年人均结案334.1件,结案率98.6%。他们用一个个裁判引导社会价值走向,助推法治进步。他们所撰写的论文6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大赛中获得二三等奖,逾10篇调研文章发表在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人民司法》等国家级刊物。

正是通过这样的“广州经验”“广州模式”,广州中院民事庭实现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跨越发展。

走在民事庭的办公室长廊,呈现在眼前的是整面墙的主题读书分享会、学习沙龙的照片。民事庭党支部积极开展读书分享会、生日会,建立微党校,充分发挥线上党员学习阵地作用。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说:“广州中院民事庭是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集体,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审理的诸多典型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