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揭阳一名幼儿园老师为了发泄对园长的不满,将购买的老鼠药倒在该班学生日常饮用的一个水杯中,并将该水杯与其他水杯混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一名幼童死亡,一名幼童轻微伤。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该院近日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投毒的幼儿园老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林某珠,女,1987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广东省普宁市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珠因对其工作所在的普宁市某幼儿园的园长庄某某不满,为发泄私愤,于2018年6月22日13时许,趁其所带的该园小班学生及同班老师吴某入睡之机,将事先准备的老鼠药倒部分在该班学生日常饮用的一个水杯中,并将该水杯与其他水杯混合在一起,小班学童即两名被害人在午睡后饮用盛在水杯中的水后,出现身体抽搐、呕吐、脸色发青等情况,后一名幼童经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普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一名幼童符合毒鼠强中毒死亡,另一名幼童构成轻微伤。
2018年6月24日,公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侦查,并将林某珠等人刑事拘留。7月5日,公安机关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8月6日,林某珠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向幼儿园学生日常饮用的水杯内投放老鼠药的犯罪事实。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珠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造成一名幼童死亡,一名幼童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机关指控林某珠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林某珠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林某珠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投放危险物质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林某珠服判。(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