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了事?把执行款分给无资格人员,广东一法院两领导被通报
2019-08-02 20:46 羊城派 原创
监管不力,审批过程仅签字了事,未指导、监督法官制作财产分配方案,严重侵害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8月2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黄其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海洋监督审核不严,导致执行款被违法分配,8月2日被河源市纪委监委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通报。

2015年4月8日、5月17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案件法官马新良(另案处理)先后执行某两处房产时,该法院分管执行局党组副书记黄其坚、执行局局长许海洋监管不力,审批过程仅签字了事,未指导、监督马新良制作财产分配方案,马新良在扣除拍卖、执行等相关费用后,将其中部分执行款违法分配给无资格参与执行款分配的人员,严重侵害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

2019年6月20日,黄其坚、许海洋因还存在违规处置执行标的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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