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工程还没开工,河源这位副镇长“现场核实验收”,37万元没了!
2019-08-02 20:25 羊城派 原创
开展验收工作浮于表面,未切实掌握该两项工程实施情况,并谎称已到现场核实验收,直接在《镇级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名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8月2日,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叶月明,阳明镇人民政府副股级干部吴向平工作懈怠,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尽责问题,被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

2017年12月,和平县阳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叶月明,阳明镇人民政府副股级干部吴向平作为工程验收组成员,负责阳明镇聚兴村河道除险疏通施工工程、聚兴村上坝河道除险疏通施工工程项目的验收。

但叶月明、吴向平开展验收工作浮于表面,重形不重质,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切实掌握该两项工程实施情况,并谎称已到现场核实验收,直接在《镇级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名,致使该两项清淤工程在均未实施的情况下顺利通过验收并报账出账,导致扶贫“双到”资金368937.5元和村集体资金3898元被侵占。

2019年6月3日,叶月铭、吴向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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