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吴美玉 赵川
记者今天(8月2日)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在办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过程中,向被害单位某外资公司发出中英双语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据了解,这是该院率先探索涉外“中英葡三语告权服务”,首份向案件涉外主体发出的中英双语文书。
“涉外中英葡三语告权服务”,是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围绕法治保障自贸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加强涉外诉讼监督和丰富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举措。通过无阅读障碍法律文本,涉外主体能全面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为保证涉外法律文书翻译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该院全面汇总涉外知识产权、民商事监督等案件所需全部文书和业务指引,形成《民事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11份格式化告权及业务指引文书中文模板。
甄选专业涉外法律翻译机构,对文书中的权利告知要素进行系统翻译,分别制作“中英葡”三语版本法律文书。经过熟悉国际私法和精通法律英语的检察官,自贸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层审把关,在告权文书加盖检察机关公章。
据介绍,“涉外中英葡三语告权服务”,改变以往涉外主体依赖国内代理公司转告的传统做法,权利义务告知方式也由“转告”变为“直接告权”,有力提升检察法律文书告权工作的精准性和专业性。(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