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沈钊 马汉青
7月24日,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了“2018-2019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其中南沙“对外开放清单指引”、前海“跨境公证法律服务”、横琴“跨境‘信易+’”等案例入选。
羊城派记者了解到,十佳案例分别从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金融改革与服务创新、法治化环境五个方面评选,评选结果如下:
贸易便利化
1.海关归类智能导航体系(大连片区)
◈ 案例简介
“海关归类智能导航”是在海关总署授权下,企业以前在全国任何口岸曾经进出口的商品,今后在大连口岸办理通关手续时,海关将不再审核其商品归类,而是直接认可先前的结果。大连海关通过建立智能导航数据库、打造便捷查询引擎、搭建智能申报平台,全面提升海关关区归类执法统一性和企业合规申报水平,极大地缩短了通关时间,提高了通关效率。
◈ 入选理由
植入贸易便利化通关智能化,提升通关效率;规范海关统一执法;提升国际贸易营商环境;具有区域复制推广意义。
2.跨境电商助力优进优出(郑州片区)
◈ 案例简介
自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后,郑州跨境电子商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在海关等部门支持下,郑州不断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和监管效率,全面实行无纸化通关、即查即放等措施,大幅度提高通检效率。通过风险分析,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商品风险程度,对跨境电商商品和电商企业进行双分级,对跨境电商商品实施电商企业信用为基础,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差别化分类监管。
◈ 入选理由
通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创新促进产业大幅度增长;支持企业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促进跨境电商供需对接;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创新经验具有区域和全国的推广性。
投资便利化
3.外商投资者保护的“上海实践”(上海自贸区)
◈ 案例简介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新高地,除了落实负面清单以外,上海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在沪兴业的外商企业得到长足发展,50%以上在沪外资企业把中国视为最重要的海外市场,并把上海视为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地。具体措施:一是发布《2018上海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展示上海外商投资环境及投资机会;二是上海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决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入选理由
“保护在前,规范在后”“立制度、定标准”,给予外商投资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上海实践”除了遵照《外商投资法》以外,还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搭建外商投资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为外国投资者在上海投资和经营活动提供决策参考。
4.对外开放清单指引(南沙片区)
◈ 案例简介
根据新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以及CEPA协议内容为编制基础,进一步梳理汇总了金融行业以及法律、会计、税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建筑工程、设计等专业服务领域的有关政策。《指引》列明了银行业、证券公司等金融业及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业,医疗、教育行业,航运、物流行业,共191项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包括股东机构类型要求、股东资产规模要求、资本金要求、股权结构限制、业务范围等方面,同时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列明行业特别管理措施,例如,专业服务业的特别管理措施着重增加了执业准入有关内容。
◈ 入选理由
“清单在手,落地无忧”,《指引》凸显自贸区引领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指引》分行业、类型将不同时间段的政策进行梳理,进一步增强了清单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强调可操作性,还列明了设立的程序和要求,特别是为我国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政府相关部门能较为清楚的了解相关企业的准入门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并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
政府职能转变
5.跨境“信易+”(横琴片区)
◈ 案例简介
横琴自贸片区联合澳门推出首个跨境“信易+”项目,将粤澳两地诚信经营商家信息录入信易得公共服务平台,率先实现跨境信用共建共治共享,目前首批258家商户上线运营。
◈ 入选理由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事中事后监管基石和基础性制度保障,也是现阶段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突破点和难点。横琴自贸片区发挥自身特色,加强与澳门的合作,在信用信息跨境共享方面率先跨出了第一步,对全国自贸试验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示范效应。
6.容缺审批清单(襄阳片区)
◈ 案例简介
襄阳自贸片区设置《容缺审批清单》,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项目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承诺在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可先予以受理审批的服务模式。
◈ 入选理由
容缺审批,已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襄阳自贸试验区较早开始此项试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最重要的是,襄阳自贸试验区把容缺审批这一原则,细化为“清单式”,在可操作性上又迈进了一步,提高了实践操作的效率。
金融改革与服务创新
7.飞机租赁资产境内外币资产证券化业务(天津自贸区)
◈ 案例简介
一家飞机租赁公司设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购买一架飞机,并将飞机出租给国内某航空公司,按季收取以外币计价的租赁租金。为提高租赁资产流动性,降低飞机项目融资成本,某银行为该租赁公司设计租金资产证券化业务。SPV公司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对航空公司享有的尚未到期应收租金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并设立信托计划。SPV公司以转让资产取得的外币资金,偿还飞机购置时产生的各类外币债务,实现债务出表的核心目标。
◈ 入选理由
该案例实现了三个“首单”:一是作为国内首单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二是首单境内金融机构参与盘活航空器资产;三是首单对外币租金收益开展证券化。
8.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武汉片区)
◈ 案例简介
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价值评估,实行保险公司、政府、银行5:3:2的风险共担机制,提供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配套政策支持,有效解决专利权定价难题,帮助区内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周转问题,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企业授信额度。
◈ 入选理由
该案例有助于深化对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规律性的认识,打破了过去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各自为阵的金融服务模式,形成了生态型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大大提升了中小型科技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概率。
法治化环境
9.跨境公证法律服务(前海片区)
◈ 案例简介
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前海公证处依法向参与海外投资的企业提供背景资质等信息的公证证明服务和公证法律事务服务。除依法通过官方渠道公开获取相关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披露信息外,还向被调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建立与境外委托机构便捷沟通渠道,在双方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证服务内容,确保公证书使用效果。目前,前海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涉外业务13158件。其中,发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公证书1322份,涉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土耳其、希腊、沙特、印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捷克等4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 入选理由
前海公证处结合深圳市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切实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创跨境公证法律服务,创新涉外公证业务领域,符合创新性原则;扩大涉外公证法律服务对象,改变传统涉外公证单一证明模式,形成统一流程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该举措更好地服务了中国企业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为促进深圳市与世界各地经济和文化交流发挥了的桥梁作用,与前海战略地位相契合。
10.建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重庆自贸区)
◈ 案例简介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方代表在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签署合作协议,就建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展开深入合作。根据协议,三方将秉承公平、高效、便捷化的宗旨,充分发挥法院、仲裁机构和调解中心的优势和专业职能,为有效化解“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 入选理由
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法院、仲裁机构和调解中心的优势和专业职能,有效化解“一带一路”商事纠纷,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为全国首创,具有创新性;同时,三方将围绕对接事宜开展立法与法律适用等相关课题研究,培养人才队伍,搭建线上平台:框架清晰,流程规范,资源齐备,操作性强;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将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也能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投资,与自贸区总体方案和区域战略相契合。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严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