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罗仕
7月3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条例》从2009年7月1日实施以来,广州市累计受理养犬登记约12 万只,抽查登记率仅约百分之五十。
目前养犬登记率未达预期目标
今年6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郑烈城在报告中表示,通过检查发现目前养犬登记率未达到预期目标,《条例》第八条规定严格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目前全市累计受理养犬登记约12 万只,抽查登记率仅约百分之五十。
同时,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条例》主要实施部门市公安局反映在警力本身不足的情况下,难以投入更多警力到养犬一线执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繁杂、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各区、镇(街)城管执法人员基本以劝导、警告教育为主,主动发现违法问题并执法的手段不足、意愿不强,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威慑力不够,尚未形成执法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还存在为犬只提供便利服务措施不足,强制免疫缺乏制度保障,流浪犬、弃养犬收容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
建议增加《条例》的刚性规定
对此,郑烈城在报告中建议,要提高养犬登记率,充分发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开发养犬管理APP,基层执法人员通过手机端可实时查询犬只信息,完成养犬登记、年审、处罚、流浪犬收容等工作。
同时,要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如登记办证前对养犬人提供培训教育,增加小区内犬只便利服务设施的投放量,加强对犬只留验所的投入,免费为犬只植入芯片、注射疫苗等,让市民切实感受到服务。
此外,要保持对违法养犬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弥补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并适时开展法规修订工作,增加《条例》的刚性规定,增加相关社会主体的协作配合义务,增加犬只服务规定等。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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