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已获得过赔偿,摄影师再次起诉图片侵权败诉
2019-07-23 18:26 羊城派 原创
法院:输入不同网址后均跳转后指向同一篇文章,而该文章此前已经经过诉讼获得足额的赔偿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伍慧鸣 李超梅

不久前,摄影师谢军(化名)发现,其摄影作品在某网站上被擅自使用,于是将该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然而该公司辩称,谢军指控的涉嫌侵权行为,其实早在2018年就向深圳某公司主张权利,双方最后达成和解。现谢军针对同一侵权行为再次主张权利,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本次起诉指向的网址不同,但输入不同网址后实际均跳转后指向同一篇文章,而该文章此前已经经过诉讼获得足额的赔偿,于是判决驳回谢军的诉讼请求。

谢军是一名专职摄影师。谢军起诉称:被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公司”)是域名为csair.com网站的主办单位,其在该网站中使用的图片与原告编号A12××上海泰康路的一幅图片相一致。

上述图片在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谢军已申请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谢军未许可南航公司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南航公司就其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南航公司在使用谢军作品时没有署名,还侵犯了谢军的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谢军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图片,从网站上撤下图片,不再使用;判令被告在法院或者其他全国发行的报刊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人民币7000元,并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

被告南航公司辩称:第一,涉案侵权文章及图片并非由南航公司上传、发布,“南航假期”子栏目的备案运营者系南航公司的关联公司“深某云公司”。

第二,谢军指控的涉嫌侵权行为,实际上已在(2018)粤0305民初18×××号谢军诉深某云公司一案(以下简称“深某云案”)中向深某云公司主张权利,两案所涉的侵权文章及图片为同一个,均出现在南航官网“南航假期”栏目中的同一篇文章中,网页检索框显示的核心网址均为“holiday.csair.com”,则文章的储存地或发出地完全相同;该案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及受领完毕,谢军针对同一侵权行为向平台管理者再次主张权利,应予以驳回。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本次起诉指向的网址不同,但输入不同网址后实际均跳转后指向同一篇文章,而该文章此前已经经过诉讼获得足额的赔偿,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驳回谢军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谢军负担。(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