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朝清
近日,四川成都市一位民宿老板在网上发帖称遇到一位“没素质”的房客,因退款纠纷问题未解决,该房客在退房前损毁了房内大量物品,连续几天24小时无间断水电全开,造成严重浪费。当事房客回应:“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7月18日 荔枝新闻)
房客通过民宿平台预订了房间,其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商家支付了后续5天的房费;孰料,房客打算提前离开,要求民宿老板全额退还四天的房费。民宿老板按照民宿平台“未能在7天前取消,未住宿天数的房费将不予退还”的规定,没有退款。最终,这位房客选择了继续住宿,直到退房之后,民宿老板才发现她“没素质”的行为。
觉得自己的利益、权利和尊严受到侵犯的房客,产生了情绪问题;心中有“气”的她,没有通过制度化渠道来进行理性维权,而是通过“泄愤式维权”。“浪费几十吨水”说到底是一种失格的表现;被负面情绪所左右,失去了自律与自我约束的能力。
在作家高晓声的小说《陈奂生上城记》里,生动鲜活地刻画了改革开放初期一个农民的形象;原本在旅馆房间里小心翼翼、生怕弄坏了东西的陈奂生,结账时听说一晚的住宿费是五元钱之后,在房间大搞“破坏”。几十年过去,某些房客的生存生态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精神世界的底色却依然“慢了一拍”。权利意识高涨,规则意识却没有与时俱进;这样的“文明剪刀差”,在“房客浪费几十吨水”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对民宿老板不满和愤怒的房客,采取了同态复仇。在她看来,既然民宿老板“不讲理”,那我也用不讲理的方式来进行回应与对抗;既然民宿老板占了我的便宜,我就要通过损毁房内物品和浪费水电的方式来进行报复。根源于原始社会丛林法则的同态复仇,说到底是一种背离规则与文明的行径,如果放任自流,社会就会缺乏安全感。只有通过“公力救济”,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保障。
商家和消费者有利益博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漠视规则与文明,自行其是;同态复仇看似快意恩仇,却是现代社会需要摈弃的陈旧观念。
来源 | 羊城晚报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