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育观察员 默默
上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发布消息称,7月份以来,该局抓获涉毒人员19人,其中16人为外籍人员7人为某教育机构外教,另9人为学生。
经媒体公布,多名外教为英孚教育徐州中心的外教。英孚青少儿英语对徐州中心部分教师涉毒发表声明称,对徐州中心部分教师在非工作时间内涉毒事件深表遗憾,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这起外教涉毒事件,揭开了中国“外教”产业链中最薄弱的一环。外教的资格到底谁来审查?他们是否具备教育的资质?又有什么方式,可以让购买教育服务的家长安心?
回看2015年的一条报道:某少儿在线一对一外教平台,获近2000万美元的B轮融资;2016年中国在线语言教育市场规模为302.2亿元,同比增长26.9%。
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从线下做到线上,从一个外教对多名学生,到外教一对一的授课。在这些机构招生揽客的过程中,他们除了打出“技术革新”的招牌,更强调“我们提供的是外教授课”。
在今年4月25日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出的《教育部取消29项证明事项,涉及学籍证明、教师资格申请等》一文中,明确提到,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书》。其中,涉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改为政府部门核查。
某外语高校长期负责外国专家招聘的胡老师表示,高校在聘用外国专家作为学校的老师时,要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的一系列审核,外专局对来华服务的外国人,也有相关的规定,其手续是非常复杂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些专家的“可信度”。但当前教辅机构,在聘用“外教”的过程中,需要什么手续,如何保证这些“外教”的品行,就真的没人说得清楚了。
很多家长在帮孩子报名学英语时,并没有询问外教的相关情况。即使有意识询问的家长,更多的也只是收获一句:他们来自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很多已经拿到TESOL(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证书或TEFL(通用英语教师资格)证书。(请注意,并非所有的外教都具有这个证书)。
这次外教涉毒案件曝光后,徐州市云龙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主管部门对外籍教师主要审查是否具备《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对于外籍教师的品行考核则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聘用单位自行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不作要求。
笔者认为,家长作为购买服务的一方,没有义务、更没有条件对服务提供方的所有资源进行审核。如何确保受教育人群,尤其是年龄偏小的青少年乃至幼儿的安全,不能仅仅只靠家长去“留心眼”。
家长们认为,作为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还得将这事管起来,依靠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在此,也奉劝各位家长,学外语,不能光看“外教”的“脸”,还得从教学质量、孩子的兴趣、接受程度等多方面参考。仅因为一个“外”字就埋单,对于孩子的教育来说,多少有点考虑不周。(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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