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在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介绍,科创板在退市制度方面做了相应的改革,退市取消了过去的过渡期,不符合标准的马上退市。
科创板系制度创新。李超说,“既然是制度创新,就会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不仅需要从行政监管方面采取一系列的举措,更重要的或者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是需要法律以及司法的支撑配套。”
他介绍,这次改革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要通过设立科创板支持我们国家的科技创新企业怎么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得到更好发展,同时对于我们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怎么样更好起到支持甚至是引领作用。二是制度创新,特别是针对于资本市场的一些基本制度进行一些改革创新。
“这里面主要包括发行审核制度,也就是平常我们说的IPO的制度,还有承销方面的一些制度,还有信息披露,还有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有交易方面的制度,还有退市方面的制度等一系列涉及到基础方面制度的改革。”
李超称,制度创新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革发行审核制度,从核准制改变为注册制,在注册制下更加注重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对一些能够交给市场去判断决策的一些事情,最大限度地交给市场,这是注册制其中的一些要义。
在具体制度创新设计中,注册制大体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在交易所的环节做上市发行的审核,二是在证监会有一个注册环节,该有严格时间要求,给市场和发行主体一个比较明确的预期。
在交易方面,李超称,对投资者设有适当性要求,在涨跌幅、开板以后涨跌限制方面都作了改进,同时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在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就可以开展融资融券的业务。
李超表示,在退市制度方面,科创板也做了相应改革,由单一财务制标准扩展为重大违法违规,包括信息披露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退市,还包括财务方面有一些重大的问题,也有相应的标准要严格退市。
同时这次也引入一些市场化指标作为退市标准,比如市值、交易价格等,这些上交所都已经发布了相应的标准。同时,这次退市取消了过去的过渡期,不符合标准的马上退市。
来源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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