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一名女童被继父多次强奸后,经广东省高院近日的终审审理,终审判决改判被告人要对被害人赔偿10万元心理康复治疗费。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国内性侵女童案中,法院少有的支持心理康复治疗费的判例。
被害女孩小花(化名)出生于2000年,在老家湖南念小学四五年级时,母亲带着她与继父吉某平共同生活。
三人通常睡在一张床上,小花睡在中间,一开始,继父只是对她动手动脚,后来她随母亲与继父到广州生活。
2015年1月,吉某平发生交通事故,在广州家中休养时,趁小花母亲不在家,对她实施了第一次强奸,此后对她强奸近百次,期间还多次对她和她母亲进行家暴。
小花升学住校后,吉某平也要求她不要与异性交往,并且周末必须回家。当小花把同学叫到家中做客时,吉某平仍对她实施强奸。
2017年4月12日晚上,吉某平给住在学校的小花打电话,称将其母亲打得半死,让她不要读书,跟他回湖南生活。
小花之后在宿舍厕所里用修眉刀割腕自杀,引起同学和老师的关注。
2017年4月20日,小花在学校老师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周后,吉某平在广州花都被警方抓获。2017年6月2日,吉某平被正式逮捕。
2018年6月,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吉某平归案后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与受害人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对其尽抚养义务,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向小花赔偿医疗费、鉴定费共663.6元,但驳回了小花请求支付心理辅导费16万元的诉求。
小花因此上诉提出,需要进行180小时以上的心理辅导,以提高生存能力。提供心理现状评估报告的是广东东方心理研究院的心理咨询师高岚,其心理辅导最低报价每小时600元,并预计被害人心理辅导费共需16万元。
高岚曾对被害人进行过一次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当天应收心理辅导费用3000元,考虑到该案的公益性质,这次费用免收。
经审理,广东省高院于今年5月17日终审对赔偿项作出了改判。终审判决指出,参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应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为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安抚、疏导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因被性侵害造成心理伤害而实际产生或必然产生的心理康复治疗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极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法院予以支持,符合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
本案中,小花主张的心理康复治疗费金额偏高,综合心理现状评估报告认为“需进行180小时以上的心理辅导,最低报价为每小时600元”的意见,法院终审酌情支持心理康复治疗费10万元的赔偿请求。(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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