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公款、违规收受礼金……深圳5名干部受处分
2019-06-06 20:59 羊城派 原创
6月6日下午,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6月6日下午,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名干部受处分。

光明区安监局工矿商贸监管科(职业卫生监管科)原科长黎昀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6年11月底至2017年期间,黎昀指使本科室工作人员以支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费用的名义套取公款2.6万元,用于本科室人员聚餐及KTV娱乐活动等消费。2017年12月,黎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经理徐某安排,带本科室工作人员及部分家属前往东部华侨城游玩2天,门票和住宿费用约8000元由徐某支付。黎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4月,光明区纪委监委给予黎昀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大鹏新区水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萧映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中秋、春节前后,萧映熙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卢某等人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及购物卡,共计1万元。萧映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12月,大鹏新区纪工委给予萧映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追责/新华社发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城管科原科长曾剑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曾剑伟先后多次收受辖区物业管理公司、保安服务公司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和购物卡,共计1.1万元。

2018年11月,坪山区纪委给予曾剑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山区桃源中学校长刘安海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

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刘安海在寒暑假前往湖南、广西、云南等地探亲、旅游过程中,多次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4246.12元。

2019年4月,南山区纪委给予刘安海诫勉处理,责令其退赔违规加油费用。

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原中队长潘海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2018年春节前,潘海金收受辖区内某客运站综合部部长舒某、某酒店保安部经理时某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4000元。潘海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1月,罗湖区纪委监委给予潘海金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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