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王君 胡名态 侯湘莹
五一来临,记者今天(4月30日)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法院”)了解到,2018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205件,同比增长37%,呈现出增长速度较快、占民事案件比例上升、诉求更趋集中、审理周期变长的特征。南沙自贸区法院今天还公布了一批案件。
袁某于2010年入职某公交公司任职公交车司机,多次签订劳动合同后,于2016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11月,公交公司却单方面解除了与袁某的劳动合同关系。袁某认为,自己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公司此举属违法解约,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公交公司辩称,袁某连续旷工3天,违反考勤制度。并且,公司经核查发现,袁某在工作时间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拘留才导致旷工3天。袁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并违反公司规定,因此对原告作出辞退决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袁某因尾随陌生异性进入女厕并用手机偷拍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且刻意对公司隐瞒导致班车失班。袁某严重违反公交公司劳动纪律,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声誉受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交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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