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粤纪宣
4月10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阳江市阳西县公安局部分公安民警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8名民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2名民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长期以来,以廖文恒、余中汞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盘踞在阳西县织篢镇等地进行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暴力讨债、欺压百姓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阳西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长杨传伟等20名公安民警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长期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关案件压案不办、降格处理,甚至向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
其中,杨传伟收受余中汞等人贿送的财物共26余万元。
2018年10月,包括杨传伟在内的8名民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中4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其他12名民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至留党察看、政务撤职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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