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近日,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连平县上坪镇财政所原所长刘国钰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013年,时任连平县内莞镇财政所所长刘国钰多次召集内莞镇村干部聚餐,席间饮用洋酒及发放香烟,共计花费28084元,后通过虚开土特产和食品的发票在镇财政所以“事业支出”的方式报销出账。
2013年,刘国钰擅自决定给内莞镇财政所11名助征员发放春节补贴和交通补贴共计81400元,后通过虚开土特产和食品的发票在镇财政所报销出账。
2013年8月至11月,刘国钰违规在内莞镇财政所以“事业支出”的名义报销其个人招待费用共计14273元。
2015年至2016年,刘国钰违规在内莞镇财政所报销其个人私家车辆维修费用及燃油费用共计13312元。
河源市纪委监委指出,刘国钰在任内莞镇财政所所长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滥发补贴,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私车公养,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8年12月,刘国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上坪镇财政所所长职务被撤销,违纪款被收缴。(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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