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何晶
3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市场监管、消防等领域的三十四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这是全国首份多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以执法的包容审慎,向市场释放温情与善意,着力优化上海的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涉及面广,与市场主体息息相关。本次出台的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的共28条,包括市场主体监管和行为监管两个方面,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体现依法性。本次出台的免罚清单是在法律框架下作出的具体规定。免罚清单中列举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有的属于程序性违法,依法改正后可免于处罚,如未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责令限期登记后及时登记的;有的属于及时纠正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于处罚,如广告中未表明引证内容出处,但引证内容合法有据,及时纠正并且没有危害后果的。
二是体现包容性。本次出台的免罚清单充分体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文件的要求,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机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共28条,包括广告、消保、合同、认证、计量、餐饮等多个监管领域,很多领域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都已纳入清单。
三是体现针对性。本次出台的免罚清单充分体现了免罚行为的针对性,特别是在社会关注度高的监管领域,吸收采纳了企业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如在广告监管中,广告法明确,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违反上述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广告主处10万以下罚款。在免罚清单中,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即使未标注“广告”字样,但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而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处罚。(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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