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戴曼曼
隔着裤兜银行卡里的钱能被别人用POS机刷走?带有“闪付”(QuikPass)的银行卡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
但就在今年的315,样式对银行默认开通银行卡的“闪付”功能进行了风险提示,当距离特别近时,芯片卡的闪付功能存在被读取的可能。
银行默认开通闪付,是否合情合理?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卡片安全,到底应该怎么做?
电商下架“刷卡机”关键词无需签名无需密码,靠近机器“滴”的一声就可以支付……原本以便利为初衷的闪付卡,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了没想到。
小额免密的闪付卡是否真的安全?记者日前从多个银行业内的安全人士处了解到,非接触式的支付产品并非国内独有,目前POS机非接感应的理想距离是5cm以内。
从常理角度来看,不法分子不太容易拿出POS机进行盗刷,且POS机的安装使用也都需要进行实名制认证。
央视方面指出,部分电商虽然难以通过“POS”等关键词购买到机具,但是“刷卡机”正在成为替代词语。不过羊城派记者留意到截至目前,各大电商已经下架了“刷卡机”这类的关键词。
律师:默认开通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为什么银行在开卡时选择默认开通,这样的做法是否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当效率和安全发生冲突的时候,如何作出选择,考验着金融经营者的商业智慧。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黄龙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银行默认开闪付与风险提示”的现象来看,金融经营者已经对“闪付”可能给金融消费者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有了预见,并作了一定的救济安排,为“闪付”设置了商业保险。
尽管如此,黄龙昌认为,在开银行卡时默认“开通”,仍然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利和选择权利。根据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八条和第九条分别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利得到保障才是自主选择权利得以实现的是前提。
黄龙昌认为,作为金融消费者,对于“闪付”支付功能的额度,使用方法,潜在风险等诸多事关财产安全的事宜,享有知情权,作为金融经营者则相应的负有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义务,并告知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和危害发生后,消费者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得到救济的措施。
“在前述知情权权利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消费者享有法定的自主选择权,金融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自主选择予以开通或者不予开通闪付支付手段。在开庭闪付支付时,也应当将闪付额度交由消费者自主确定”,在黄龙昌看来,从央视播出的案例看,两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利都被经营者架空了。
黄龙昌建议,在开卡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十八条第1款的规定,要求金融经营者对“闪付”功能做出真实的说明和完整的风险告知、损害救济方式,自主选择开通或者不开通闪付功能;
若已经开了默认开通闪付功能的银行卡悖于消费者的真实意愿,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予以关闭该项功能。
提醒:被盗刷72小时内可获赔
值得留意的是,对于很多已经默认被开通“闪付卡”的持卡人来讲,未必了解相关的刷卡限额以及相关的赔偿措施。
记者通过咨询发现,目前多数银行卡的闪付功能为单笔1000元,每日累计3000元,具体的情况可以通过银行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对于不需要“闪付”功能的持卡人,可以选择通过银行网点进行关闭。值得留意的是,闪付卡的损失交易是具有补偿保障额。
根据银联方面发布的信息显示,为减少持卡人用卡安全顾虑,银联联合各商业银行为持卡人设置了专项补偿金,提供失卡保障“风险全赔付”服务。
据悉,从对持卡人正常用卡损失的足额补偿以及防范不法分子欺诈风险及道德风险两方面考量,银联将赔付时效定在挂失前72小时之内,赔付额度为单人单年3万元。
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风险损失,银联也联合商业银行建立了例外协商机制予以覆盖,只要是持卡人的正常用卡损失均可以足额补偿。(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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