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场监管局公示信息了解到,知名运动品牌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一款针织运动服被检测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至案发,已有1147件产品对外出售。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对其罚款80385元、没收违法所得18912.54元。
27日,南都记者致电迪卡侬客户关系中心,其售后服务人员表示,经查询,该款号对应产品为一款裤装,属于针织系列。这款产品存在的不合格情况发生在去年年中(2018年),公司已对此事进行了处理。目前,迪卡侬官方正在召回的产品中并不包含这一款。
据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告,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2月1日起从生产商处购入款号为2514778的针织运动服1150件,并对外出售。2018年6月22日,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及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上述针织运动服为不合格产品。
至案发,除抽检部门买样的2件,其他1147件当事人已经全部对外出售,剩余留样的1件由当事人自行销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80385.00元,违法所得为18912.54元。
当事人已采取了召回销毁措施,故不予没收。
公告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 80385.00 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8912.54 元。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责编 | 江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