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国家药监局公布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附名单)
2019-02-01 23:57 羊城派 原创
广州澳鑫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文/羊城派记者 马灿

2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抽检通告,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广州澳鑫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名单显示,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为:

广州澳鑫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BARUXUE精品白如雪 嫩颜净纯滋养霜、BARUXUE精品白如雪 嫩颜净纯修护霜、白如雪 BAIRUXUE 金纯净颜醒肤霜、养颜玉肤调肤霜、养颜玉肤滋养霜,

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长今美白亮肤祛斑套装,

广州柔美伊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馥兰诗晶透沁白淡斑霜,

广州市纤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娇伶美白祛斑霜,

广州双拾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飞婷双拾意·双重美白祛斑霜,

辽宁省丹东市华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莲堂祛斑祛皱膏,

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诗春天牛奶瞬透精华仙液(瞬间美白型),

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诗漫珍珠白精萃美白原液。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

广州柔美伊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馥兰诗晶透沁白淡斑霜,

广州市纤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娇伶美白祛斑霜,

广州双拾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飞婷双拾意·双重美白祛斑霜,

辽宁省丹东市华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莲堂祛斑祛皱膏,

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诗春天牛奶瞬透精华仙液(瞬间美白型),

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诗漫珍珠白精萃美白原液等相关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并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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