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加收电费,最高罚款5倍!
2019-02-18 09:33 广州日报
广州供电部门:可通过12345、12358、95598等热线咨询和投诉

“为什么每月交给房东的电费比市价高那么多?”近日,广州部分房客向供电部门反映,遭遇房东乱收电费。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向谁举报呢?

无良房东赚电费差价

房东多收租客的电费,通俗说就是中间商赚差价。近年来,虽说我国电价不断降低,但部分租客缴纳的电费却没有降低,在广州市城中村尤其明显。

图/视觉中国

据悉,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按理来说,广州市城中村按合表电价收费,实际上用户应该更省钱,但是却有这种情况:住在城中村的小A一家这个月用了400度电,正常来说,根据广州市合表电价每一度0.6278元计算,他只需要缴251.12元,但房东以1.5元一度电收费,小A就要交600元,缴费数额比实际缴费数额多了将近两倍。

房东多收电费要罚款

有些人纷纷站出来,质疑房东额外收电费的合理性。那么房东额外收取电费的行为是否合理呢?

广州供电局表示,房东收取额外的电费是完全不合理的行为!

自来水销售价格和销售电价(以下简称“水电价格”)属政府定价范围,须严格按政府定价标准执行。对水电用户收费,包括对非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抄表的用户收费,物管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水电价格标准。

也就是说,物管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水电政府定价。并且,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根据《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被房东乱收电费咋办?

广州供电部门表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如果遇到了乱收电费的情况,可通过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等渠道进行咨询了解和投诉举报,或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平时注意保留相关缴费记录,作为日后向物价部门投诉处理的证据。

如何避免房东乱收电费情况?

1.找靠谱中介和房东

租房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租房中介机构是否办理工商登记,并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网站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办理备案。决定签租赁合同时,要查看房产证及房东本人身份证,核对姓名是否与房产证上的屋主姓名一致。

2.理清缴费细节

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要过于着急,应该慢慢浏览合同中的每一项条例,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注意交电费细节

如果可以自己直接交电费的话,最好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直接缴费,电费账单一键查询,一目了然;若房东家是老式电表没有电卡,可由房东出具供电公司开出的电费账单,租房人定期交纳电费;与其他人合租的话,第一种缴费方式是大家平摊,如果觉得其他租户用电大手大脚,并不注重节约用电,可以要求房东在各个房间加装电能分表,各屋用电量一目了然。同一总表内因共用水电及损耗等产生的费用,参照《广州市居民住宅公共电量电费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用户分摊。

来源 | 广州日报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