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董柳 江文华
通讯员 芷兰 周博
“85后”执行法官是什么模样?或许,可以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文超身上找找答案。
1986年出生的陈文超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进入法院后,他起初的理想目标和大多数法学院学生一样是去“敲法槌”,未料却因会说粤语,被分配到了执行局,一干就是8年。
最美的青春奉献给了执行一线。陈文超从书记员逐渐成长为执行局里的办案中坚,再被委任为执行局第五执行组组长。近年来,他经手移送破产审查案件4件,涉及执行案件超过1000件,执行到位标的逾2亿元,是执行局里工作绩效得分最高的法官。
经常“吃螃蟹”早迈一步
申请执行人逾800人,案件数逾900件,标的超过5亿元——2017年,陈文超接手了涉广州市某展览公司近千件执行案。这是一批老大难的案子,案件数量多、耗费时间久、当事人诉求反映激烈。被执行人广州市某展览公司对外负债巨大,名下资产却无法直接拍卖清偿债务,导致案件长达10年都没能执结,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从接手这批案子开始,我接待当事人的次数都数不清了,坦白讲,压力非常大。”案件办理前期,因严格按当时的执行法律规定处理,无法找到突破口。
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陈文超看到了另一种处理思路——“执转破”。一旦成功实现“执转破”,就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整体处理,又或者进行重整,经营其名下物业逐步清偿债务。但这种方式在当时的广州两级法院还没有成功先例。
这个“螃蟹”要不要吃?
“总要有人迈出第一步。”一番思虑后,陈文超决定大胆一试。
为此,他潜心研究“执转破”的法律规定,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积极沟通上级法院。经过一年努力,他成功将这批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该案的执行工作再现生机。
“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只有敢于打破陈规,敢于尝试才能在困境中找到新出路,司法亦不例外。
有一回,陈文超曾上演“单骑释群疑”,一个人做50多名当事人的答疑工作,从白天谈到黑夜,口干舌燥终于换来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回忆起这一幕,陈文超感受深刻:“一边是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另一边执行效率却不凸显,群众怨气很大。”
作为年轻人,必须做点什么。今年以来,总对总查控、失信黑名单、网络拍卖、网络询价等为执行工作带来巨大变革。只要是愿意吃“螃蟹”的执行干警,都会从中得到进步。
“善吃螃蟹”的陈文超,不仅是海珠法院“执转破”第一人,还是该院网络拍卖首个拍卖额达2亿元的法官、执行直播第一人。
敢接“硬茬”不怕硬碰硬
广州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是港澳地区同胞窥见内地法治进程的一扇窗口。作为广州的城区法院,海珠法院常收到涉港澳同胞的执行案。
1936年出生的林某娟是香港居民,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家乡海珠区建了一栋房,后领取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因她长期定居香港,该房委托亲戚管理。
而当年迈的林某娟欲回乡养老时却发现,侄子黄某权已“鸠占鹊巢”拒不交还。2014年4月,林某娟起诉要求侄子交还房屋,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进展并不顺利,被执行人黄某权称自建房居住至今已逾二十载,“外乡人”凭一纸证书就要“乡里人”全家迁离“没道理”。同时,住房为其唯一住宅,要求法院立即停止执行,并扬言全家人“与房共存亡”。另一方面,林某娟见案件久未执结,不断信访。
该案能否办好,关系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能否在内地得到保障,关系港澳地区群众对内地法治水平的评价。
年轻的陈文超接过了这个“烫手山芋”。他对黄某权进行释法说理,但对方拒不配合搬离。陈文超于是将黄某权名下存款进行冻结、扣划,作为房屋使用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施加压力。
经过实地走访,陈文超发现黄某权全家居住在涉案房屋二楼,而一楼用来出租。于是他转换策略,说服承租人迁出,但黄某权仍拒不交出空置部分房屋。为此,陈文超对黄某权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但拘留期满后,黄某权仍不履行。
“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黄某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陈文超果敢决定启动刑事追责手段。至此,黄某权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配合执行,交还房屋,并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该案由此顺利执结。林某娟的家属专程来到法院为陈文超送上锦旗,感谢其公正司法。
“坚守公义,秉持匠心,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这是我始终坚持的方向。”陈文超力求对每一个执行案件“精雕细琢”,兑现纸上权利。
八年磨一剑终成执行精锐
陈文超经常是执行局里来得最早的那个人。早上六七点,办公桌前往往就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同事们上班时,一叠执行文书已悄然“诞生”。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年里,陈文超更是铆足干劲。今年1至11月份,他带领两名助理结案796件,这里面不包含速执案、系列案,都是实打实的搬迁、回迁、探视、恢复原状、交付特定物、以及需要对大量的有形资产进行变现的案子。
存案量不断下降,结案数稳居执行局前三。今年以来截至目前,陈文超多个办案指标均为全局第一,综合评比脱颖而出。
从青涩的大学毕业生到执行法官,陈文超一路走来,初心不忘,办过五花八门的案件,见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见证了执行工作的跨越发展,更留下了自己坚实的脚印和款款的深情。他针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出过多份司法建议,获得良好反馈,有的还得到区领导批示。
“个人的优秀只能对个案或少量案件有成效,制度保障才是法院实现预定目标的推动力。”陈文超说。
据了解,2016年,海珠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执行局在编干部绩效考核细则(试行)》,2017年该院制定了员额法官轮岗制度,规定新任命员额法官须进入执行局工作和锻炼。制度的土壤培育出一批批前赴后继的优秀执行法官,最终推动该院不断迈向“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2016年至今年11月,海珠法院执行局共收案3.1万余件,结案2.9万余件,有力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对话:法官状态越来越向心中的理想模型靠近
羊城派:刚工作时,目标就是想当执行法官吗?
陈文超:我当时的理想目标是去审判庭工作。进入法院后,因为会说粤语,分到了执行局。刚开始心理落差比较大。但当我沉下心去办执行案件,去处理法律问题时,我认为执行法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要求一点都不比审判法官低。
羊城派:从求学到工作,你对法官的职业认知有没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陈文超:读书时,接触法律理论知识比较多。到法院工作后,亲身的感受是法院工作非常琐碎,细到每一份文书上面的一个字、出门找门牌不能有差错。读书时,这些是绝对不会去考虑的问题,如今则成为工作中绝对不能忽视的问题。
工作八年来,司法改革的推进和深入,我感觉法官的状态越来越向我当时读书时的理想模型在靠近,我也很荣幸自己能够加入这个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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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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