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继有高管涉腐被查,互联网企业为何刮起反腐风暴?
2018-12-11 15:11 羊城晚报 原创
阿里、58集团、美团……多家一线互联网企业相继有高管、员工涉腐被查

文/羊城晚报记者 林曦 周哲

去年还风光无限的共享单车“领骑者”ofo,最近被爆出挥霍、贪污,颓势尽现。美团点评、58集团、京东集团等众多一线互联网企业更是“自曝家丑”,对公司涉腐的高管和员工“痛下重拳”。

12月4日,阿里巴巴集团确认,阿里大文娱原轮值总裁、大优酷事业群原总裁杨伟东因经济问题被警方调查,该消息将这波互联网企业反腐带入高潮。对于杨伟东接受调查的详细原因,阿里方面称,一切信息以警方公布为准。

连番出现的自查事件,并不是偶然。这些“自查案”为何至今齐齐爆发?互联网公司的腐败又来自哪里?“自曝家丑”对相关公司有何影响?企业贪腐事件会否影响消费者?

反腐:杨伟东涉案或过亿元

有消息称,阿里杨伟东此次涉嫌贪腐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优酷于2018年推出的“这!就是”系列综艺,主要是关于综艺项目的收支问题。涉案金额可能超过1亿元。此前,《这!就是街舞》投资高达3亿元,节目招商金额近6亿,创造了当时广告费的最高纪录。不过,阿里对此未予证实。

阿里巴巴财报显示,2018年第三季度,优酷所属的数字媒体和娱乐板块营业收入为59.4亿元,同比增长24%,亏损达到48亿元,去年同期为亏损33.8亿元,这也是阿里体系中亏损最大的板块。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东窗事发的焦点《这!就是街舞》中的出品方之一——北京巨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创办者为胡海泉、陈羽凡。而杨伟东也曾持有过该公司的股份。巧合的是,就在杨伟东落马的同一天,陈羽凡被警方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图/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探因:企业野蛮生长的阵痛

员工贪腐问题,众多一线互联网企业都曾遭遇过,并且也铁腕治理过。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2017年发布的一份《近年互联网公司涉腐反腐案件榜单》显示,2010年开始,互联网行业反腐事件共29起,其中包括京东8起,阿里巴巴与百度均6起,腾讯3起,易果生鲜、去哪儿网、乐视、合一、360集团为1起

而在杨伟东被查前一天,美团点评“重案六组”称,2018年2月至今,已调查违纪类刑事案件29起,将89人移送公安机关;11月19日,58集团合规监察部在内部邮件也发出通报,渠道事业部原高级副总裁宋波、渠道事业部原总监郭东等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代理商财物,数额巨大;今年8月,京东发布集团反腐败公告,内部16人因腐败事件被辞退或被刑拘。

一时间,互联网反腐风潮骤起,让人不禁疑惑,互联网企业腐败因何频发?

“这跟整个大环境有关。”艾媒咨询CEO张毅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行业已告别大把“烧钱”的阶段,在现今环境下,很多公司会对内部的采购、营销等环节进行自查,如果有“蛀虫”铤而走险,这些事情就会暴露。

“创始团队可能会拿到比较高的股权激励,但是随着公司的壮大,后来的人越来越多,一些职业经理人虽然也是高管,但不一定能拿到比较高的报酬,可能有人就会铤而走险了。”一位互联网从业者表示,由于互联网企业高管普遍年轻化,运营管理经验和社会责任尚不足,“相比于传统行业相对固化的体制和流程,互联网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贪腐犯罪的利益输送方式多样化,也使得对其贪腐问题的整治相对困难”。

更重要的是,由于互联网公司成长快,跑马圈地、野蛮生长,甚至创造“一夜暴富”的神话,在相关位置上的人员就会掌握特殊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的滋生。

比如在共享单车市场,有报道称部分公司通过单车制造商吃回扣,每辆车可过手数百元,单车投放中高价外包,比自身运营成本更是多出30%-50%;又如在外卖行业,有员工勾结外部商家和刷单团队,虚构交易,骗取公司补贴;在电商领域,员工内部腐败事件则涉及收受供应商贿赂、职务侵占、索要供应商礼品、接受供应商宴请等等。

影响:刹住隐形成本转嫁消费者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冰峰表示,从目前集中暴露的案件来看,互联网公司贪腐的涉案人员大多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俗称商业贿赂罪)和职务侵占罪等。而互联网企业采购可能涉及千万元乃至上亿元,如果有人营私舞弊,“这些隐形成本可能在无形中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原本商品的正规价格有可能会被提高,或者是消费者应当享受到的优惠却进了个人腰包”。

孙冰峰表示,短期来看,互联网公司这种“自曝家丑”的行为,可能会使外界对其公司管理机制产生疑虑,但从长远来看,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互联网公司只有采取“刮骨疗伤”、对贪腐“零容忍”,才有可能完善公司治理,净化自身体制。

孙冰峰分析指出,根据《公司法》,公司是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存在的,公司的利益也是独立的,公司的利益并不等同于创立人的利益,也不等于大股东的利益,尤其是公司上市之后,还代表了每个股东的利益。“公司财产不能随便挪用,未经许可,随意挪用资金可能会构成犯罪。”换言之,即便是大股东、甚至公司的总经理,侵犯了公司的利益,也可能构成犯罪。

因此,互联网公司需要引入内审、监察机制,并与外部刑事风控律师相结合,“这能有效抑制公司内部的贪腐乃至犯罪行为增长”。

“做一个长效机制,要专门设置一批人和特定岗位,负责风险合规和风险控制,从法律的要求上来看,公司的岗位决策会遇到的风险,以及办公机制有没有疏漏,财务流程是否完备等等问题,“目前很多互联网公司还没有设置这样的内审监察部门,其实公司内部也需要‘纪检’机构,才能做到明察秋毫”。

据悉,2012年,阿里成立专司腐败调查、预防及合规管理的廉正合规部,与各业务线以及内审、内控部门都保持充分的独立;百度设立职业道德建设部负责规范员工行为、强化价值观建设等工作。部分企业甚至联合组建了“反腐联盟”,将有过腐败史的人员进行全行业拉黑。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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