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风行一时,首应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2018-11-13 14:34 羊城晚报 原创
众筹项目因为“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先天性管理缺陷,导致亏损的多,盈利的少;更有甚者,有众筹项目的发起人一开始就是为了圈钱而不是真正带领股东盈利

文/斯涵涵

当前越来越多的众筹项目给小成本创业者提供了众多合伙创业的舞台,吸引了不少人参与。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众筹项目因为“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先天性管理缺陷,导致亏损的多,盈利的少;更有甚者,有众筹项目的发起人一开始就是为了圈钱而不是真正带领股东盈利。

四年前,北京某著名EMBA同学会数十名成员通过众筹开了一家餐厅,因经营不善,苦苦支撑了四年之后,由于资不抵债不得不破产。日前,这则投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而这不过是众筹创业风潮中的一朵浪花。

据调查,项目众筹是近年来社会流行的一种集体创业模式,风行于城市的各个领域。餐饮业、水果店、咖啡厅等传统服务行业便是众筹的热点项目。

少量资金就可以入股项目,这对不少年轻人极具诱惑力。直白点说,每人认购一定数额的众筹项目,既可以盘活手头资金,还可以体会到当一把“老板”的瘾,真是快哉。

事实上,众筹原本是一个非常好的理念,可以将社会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做项目,以此促进商业的繁荣,也让更多缺乏商业经验、缺乏创业机会的普通人尝试创业的乐趣。然而,随便投资一个项目就可以坐收渔利,把众筹当创业,未免太过简单。倘若众筹项目的资金来源分散,出资人势均力敌,没有一个对项目负责的大股东,没有一个统筹安排的执行计划和管理团队,缺乏干事的热情,大家都出工不出力,呈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现象,最后大多会半途而废。

需要知道,创新创业仅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它既需要灵活的头脑、一定的资金,也需要缜密的计划、实干的能力。创新创业也存在一定的成本和风险,不谙水性,匆匆忙忙间踏入新河流,很可能会在创业的河流中呛水。

众筹项目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创业热情高涨、投资渠道逼仄等多种因素作用于资本市场的衍生品,而缺乏担当意识和管理执行是致命缺陷。 针对众筹项目这一新型资金动向或创业模式,相关监管部门理应及时出台相应法规予以规范,建立健全众筹项目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将众筹项目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上来。

来源 | 羊城晚报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卢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