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广告霸屏关了又来,小小弹窗内有乾坤
2018-11-10 14:49 羊城晚报 原创
360公司方面表示,这是正常的商业化变现合作,“双十一”结束后会减少相关广告的推送;有律师表示,弹窗频率过高,对用户正常使用产生较大影响,是违反广告法的

文/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唐珩

“双十一”将至,近日来,一些广州市民反映,在360等浏览器、毒霸网址大全等网页以及一些杀毒软件上,“双十一”广告霸屏。小弹窗关了又来,让人不胜其烦,一不小心还容易误点进购物页面。

对此,360公司方面表示,这是正常的商业化变现合作,“双十一”结束后会减少相关广告的推送。那么,弹窗霸屏广告是否涉嫌违规呢?

现象:广告霸屏既难关闭又易误点

最近一段时间,广州市民区女士在上网过程中发现,屏幕不断出现各种“双十一”主题的小弹窗广告,反反复复,对用户体验造成较大影响。广州市民温女士也反映,最近她一打开网页,总不可避免会点到“双十一”广告。

羊城晚报记者体验发现,确实有多个浏览器、网页及杀毒软件存在上述问题。以猎豹旗下的毒霸网址大全为例,打开网页后就会看到天猫“双十一”的广告在搜索栏目下方,占据屏幕正中间。记者试图关闭广告,却发现“×”关闭按钮非常隐蔽,很容易误点广告,进入天猫“双十一”主页;而在未关闭弹窗广告的情况下,想要继续输入关键词搜索网页,会发现还是跳转到了该购物主页——也就是说,点击广告弹窗页面的周边位置,同样可能跳转到广告页面

记者又体验了360浏览器,发现打开网页后就有“双十一”小弹窗散落在数处,且有广告弹窗不时跳入网页中间,造成明显干扰,也很容易误点进购物页面。

除了市民反映及记者体验之外,记者还留意到,在360社区,从10月下旬以来,就有很多用户对此进行了投诉。还有网友表示,点了“不再提醒”后,还是会出现“双十一”广告。

事实上,五花八门的广告网页或小弹窗,多年前就已出现。而从此次用户反映的情况来看,数量、套路都更多了,令人不胜其扰。区女士表示,这种不断涌现的霸屏式广告,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上网。

回应:属正常投放“双十一”后减少

针对这些投诉,记者向360公司及猎豹方面了解情况。

360公司方面表示,这是正常商业化变现合作,不涉及“流氓弹窗”,“双十一”期间,各大厂商及应用都会加大对商业化广告的投放;360对影响到用户体验表示抱歉,“双十一”后会减少相关广告的推送。据了解,此前,360公司已在论坛上对用户进行了解答,内容与此类似。但总体来说,用户多不买账。

360公司还表示,浏览器论坛有专门教程,教用户关闭广告,所有来自浏览器的广告都可以由用户自主关闭。不过,弹出广告不一定是浏览器的弹窗,也可能来自后台隐藏的其他应用程序。

猎豹方面则回复称,已根据记者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整,修改了关闭按钮大小。记者再次打开页面发现,弹窗关闭按钮确实变明显了些,不过点击弹窗周围区域也“中招”的情况仍存在

对于这些“霸屏式”弹窗广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情况此前也不算鲜见,‘双十一’前期则更多。有些企业选择打擦边球,法律上可能较难追究。”他建议,企业还是要自律,应改变这种模式,“如果不多为用户考虑,很难走得长远”。(马化展)

律师:关闭键不显眼或违法

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窗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琛9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弹窗广告没有明显的“一键关闭”,那一定是违反广告法的,根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弹窗广告有明显的“一键关闭”,但弹窗频率过高,对用户正常使用产生较大影响,同样也违反广告法。陈琛表示,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违反该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是,如果弹窗霸屏广告有明显‘一键关闭’,且每次都是通过不同的软件发广告的话,由于每一个单独的软件不足以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因此不违反广告法。”陈琛说。

陈琛建议,若依上述分析判断出所涉广告确属违反广告法,用户可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应的广告发布者及平台进行查处。(唐珩)

来源 | 羊城晚报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