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实习生 邹运
个案回放
假离婚,怎想最后成了真
潘先生和李小姐结婚八年,育有一对儿女。
夫妻双方在女方父母经营的公司里帮忙,俩人经营有方,生意不错,除了拥有自己现在住的一套市中心两房一厅,还在越秀区买了一套学区房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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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俩人商量要用手头多余的钱再买套房,但广州和附近不少城市均限购、限贷,潘先生和李小姐已经没有买房名额了。
思来想去,于是打算来个假离婚,这样其中一方就有资格买房了。
事不宜迟,夫妻俩立马去民政局办好“假离婚”手续。
办理手续时,双方按照事前约定,把现有的两套房产分给了潘先生,一对儿女的抚养权归李小姐,抚养费由潘先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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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李小姐马上去买此前两人看中的那套房,李小姐出三成,其余七成由父母资助。
眼看买房事宜搞定,李小姐提出和老公复婚,老公却支支吾吾说要考虑一下。李小姐惊呆了,说好为买房假离婚,怎么最后倒成了真。
律师说法:
离婚绝非儿戏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瑞莲律师说:从法律角度说,从来没有“假离婚”这一说。
结婚和离婚是很严肃的事情。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安排妥当,同时也办好了离婚手续,就是真正解除了婚姻关系。
至于复婚,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双方自愿,就可以登记结婚。
本案潘先生不愿意与李小姐登记再婚,其他人是没有办法的!
陈瑞莲律师说,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时,都应该明白离婚后的权利义务与“假离婚”带来的未知风险。
李小姐出于对男方的信任,搞离婚去买房,结果人财两空,可谓得不偿失。
至于潘先生,离婚后被名下两套房带来的“巨资”所蒙蔽,为了眼前私利而牺牲家庭、牺牲子女利益,背信弃义,也是不可取的。
无奈,目前在法律层面是不能对他作出任何处罚,只能怪李小姐当初为买房太疯狂,“假离婚”可不能随便玩,有些人恰恰就是“有钱就变坏”。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