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社区小区卡口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引导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离深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出行,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防控措施;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三、严格落实来(返)深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所在地市,以及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来(返)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提倡跨省流动人员抵深后48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四、严格落实客运交通疫情防控。全市公路、铁路、港口码头要严格执行交通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落实乘客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码通行、100%戴口罩;强化客流管控,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乘。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严格落实就诊购药人员管理。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应继续严格落实所有患者“四必查一询问”(查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健康申报卡,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普通门诊就诊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就诊。急诊患者和到呼吸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就诊的患者,除凭健康码绿码就诊外,还需同步核酸采样(对急救患者应先抢救后采样),患者就诊结束后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得离开。在做好防护的同时,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药店应做好购买“37+3”类药品(药械)人员的实名登记报告工作;购药人员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记录购买“37+3”类药品或购药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旅游景区以及餐饮场所、商超、棋牌室、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等密闭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测温、验码、登记”等要求,及时疏导客流,加强清洁通风,餐饮单位要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七、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等群众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八、做好疫苗接种和个人防护。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坚持少聚集,不扎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施行。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号)》停止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的变化,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