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快递上的“扫码抽”变“坑人抽”丨时评
2022-01-24 11:04
避免快递包裹成为“坑人广告”的隐秘角落,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何勇海

春节临近,网购的年货纷至沓来,然而很多消费者在收取快递时发现,包裹上总是贴着印有“扫码领100元现金红包”“随机奖励2箱牛奶”“扫码抽:1个保温杯”等内容的二维码,看上去颇为诱人,这究竟是春节福利还是营销噱头?在连续扫了几个不同快递公司包裹上的二维码后记者发现,都是打着“抽奖”名义,诱导消费者办理电话卡、购买商品。名为抽奖,实为广告营销,“套路”消费者腰包,并有套取个人信息之嫌。(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广告营销无处不在的当下,消费者总会“被广告”,不管愿意与否。快递包裹或印或贴二维码广告,又是消费者“被广告”的一种新情况,值得相关部门关注。

或许在快递公司及商家看来, 快递包裹应该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在上面打广告,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所以无可厚非。

然而,有专家表示,如果购物成功,快递及其包裹的所有权归消费者,快递公司并不具备所有权,未经授权而乱贴广告的行为,侵犯了该包裹所有人对包裹外包装的收益权。虽然我国对此尚未出台具体法律法规,但快递封装用品的国家标准提出,“包装袋任何部位不得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

更何况,任何广告都不能误导甚至是欺骗消费者,这是最起码的底线。然而,看看快递包裹上的广告,扫码领红包、加油券,抽手机、抽方便面等,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商家在发放福利,至少相当于购物抽奖,其实质却是诱导消费者办理电话卡、购买商品,为各种App引流,推销理财、贷款等业务。这不是在误导甚至是欺骗消费者吗?不仅得不到实惠,还让消费者把自己的信息“送”了出去,如果有消费者真办理了理财、借贷等业务,极可能跳入更大的“坑”。

图/视觉中国

有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包裹上的虚假二维码,如果诱导消费者购买了商品或服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诱导了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根据《广告法》等规定,快递包裹上发布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快递公司或商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有网友表示,快递包裹打广告也是一种信息骚扰。有快递公司则表示,用户可以忽视快递包裹上除姓名、地址、物品之外的其他信息。但在现实中,快递包裹广告充分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很容易让人上当受骗。

即便消费者忽略包裹上的其他信息,监管部门也不能不理会“扫码抽”陷阱,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布消费警示,给相关平台及商家明确规矩、画出红线,拉出问题清单,并依法采取约谈、查处、责令整改等方式予以治理,以避免快递包裹成为“坑人广告”的隐秘角落,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齐
编辑 | 王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