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龚卫锋 实习生 张熹珑
1月20日,张馨予在社交平台发布名誉权案后续进展,提到自称没有经济来源的造谣者仍在街拍、追星,甚至购买了最新款的手机,并喊话造谣者:“不要再在网上伤害不曾谋面的人,如果还有下一次,绝不心软。”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从2017年2月开始,“网络喷子”田某在微博账号上发表大量关于张馨予的不实言论,并对张馨予使用“马脸”“野鸡”“蹭热度”“最恶心的前任”等词,引导网友对张馨予进行侮辱、谩骂、诽谤。
张馨予将田某告上法庭后,根据一审判决书,田某的发言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侮辱、造谣、诽谤等,侵犯张馨予名誉权,判决田某向张馨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其他合理损失共计15.88万元。
2020年12月,张馨予在微博晒出法院判决书,并表示由于田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限制消费。
张馨予在最新微博中提到,法院判决后,由于被告声称自己生病了,且没有工作和任何经济来源,因此她决定免除被告所有赔偿,并帮其支付律师费。张馨予表示,生病不是伤害别人后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语言霸凌有时候也会是杀手,长达两年的语言攻击和诽谤对她本人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对于张馨予的做法,评论有弹有赞。有的网友认为“心太软了”“ 就不该心慈手软”,也有粉丝表示“理解你所有的决定”。张馨予回复道:“大家别着急,我相信他会悔改。只要他再犯,我也随时可以重新启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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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张馨予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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