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谭日兴建议:在粤销售电动车不得配备家用充电接口
2022-01-20 14:1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谭日兴建议,修改在粤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准入标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随着路面上的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电动车的管理和行驶安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省政协委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谭日兴提案建议,修改在粤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准入标准,要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配置家用充电接口,由销售商在销售点周边1.5KM内配置电池充换电网点,并设置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等。

省政协委员谭日兴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喻 摄

谭日兴表示,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买菜、接送孩子等中短距离出行中有天然优势,在广州这样的人口密切度高的一线大城市,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共交通压力,但这几年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最突出的就是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问题。谭日兴实地调研发现,广州很多老旧小区并没有规划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空间,这就导致电动自行车只能推进居民楼中停放,往往会带来整栋楼的安全风险;在市政道路停放时,因无规范的停车区域,电动自行车只能挤占用于共享单车停车区或其他市政道路,影响正常通行。

再就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驾驶不需要相应的驾驶证件,使用门槛低,很多骑行者漠视交通规则,骑行过程中随意变道、违章占用机动车道,容易造成巨大的马路安全隐患。还有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的问题。有些生产厂家为追求高速、长续航等功能,违规修改电动自行车相关控制单元,违规安装高容量电池组,从而产生对原车车身的破坏,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街头的电动自行车违规驾驶现象 资料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秋明 摄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谭日兴建议修改在粤销售的电动自车的准入标准,要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配置家用充电接口。同时,强制要求生产厂家或商家对其生产销售的电池充电负责,可通过安装标准的电池充电柜或换电柜,在销售点周边1.5KM内配置电池充换电网点,充电柜和换电柜可根据周边小区环境安装配置于安全区域,以共享方式运营或厂家配套方式执行。“这些举措可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入户和电池入户的问题。”

他还建议强制电动车生产厂家配备安全警示装置。他说,虽然公安部要求的“一盔一带”行动自发布以来,用户在配戴头盔方面有显著提升,但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带人、超载方面仍无法得到有效抑制;此外,很多电动自行车厂家在销售时未配备转向提示灯、观后镜等设备,容易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建议强制要求生产销售厂家在生产销售时必须配备多人骑乘检测功能以及转向提示灯、观后镜等设备。

最后就是设置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建议在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引导用户有序安全停放,这样必对部分地区交通问题的缓解有极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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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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