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秦小辉
1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当前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分别实施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于2021-2023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的70%,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小区
被纳入此次改造的老旧小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当前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对于70%以上楼栋建成于2000年以前、其余楼栋建成于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可纳入老旧小区范围一并实施改造。需要注意的是,计划征收拆迁和纳入棚改范围的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得作为改造对象。
方案明确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时间表,即2022年开展东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调查评估及专项规划编制;2021-2023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的70%;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争取做到一般项目有小亮点,精品项目有大特色。逾期启动改造工作的,将不再安排财政资金补助支持。
分基础、完善、提升三大类改造
方案还明确了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其中,基础类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女儿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翻新等。完善类则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提升类则是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超常规力度推动改造项目落地
方案称,要把老旧小区改造摆在应有的高度,像攻坚三旧改造、重大项目一样重视老旧小区改造。不但要成立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还要成立由镇街(园区)主要领导挂帅,由镇街住建部门牵头,其他多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构,并且实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考核属地部门、单位“一把手”的重要依据。
当前影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度的问题主要集中为居民改造意愿分散、项目资金筹集困难、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不足、项目操作流程不够简化、专业企业配合支持力度不大、干部工作动力不足等。方案强调要超常规力度推动改造项目落地,对于上述问题,市、属地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协同配合,各自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共同做好跟踪解决。
按每户不超过2万元给予财政补助
方案提出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并按要求完成缴纳,可通过直接出资、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拓宽筹集资金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授权经营的方式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开发智能停车场、有偿充电桩、微超市等载体,多途径保证改造资金到位,弥补建设资金缺口。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政府财政对被列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改造内容按改造实施费用80%的标准(连同上级补助资金)进行补助;对其他类改造内容按改造实施费用50%的标准(连同上级补助资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平均每户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