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一民宅内非法储存烟花,一人被行政拘留!
2022-01-18 22:5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该窝点位于居民密集区,现场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条件,危险性极大,稍有不慎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穗应宣

近日,广州市安委办在番禺区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现场推进会议,以案释法,以案促管,全面动员,精细部署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广州要求各区采取线上网络巡查、线下全面摸排相结合方式,全面加大打击惩治力度。1月14日,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在网络发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线索,会同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嫌疑人,层层溯源追查,在南沙区黄阁镇东里村一民宅内查获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窝点,收缴非法烟花230箱(共2.6吨)。这是广州市近日清除的第三个高危“定时炸弹”。

经了解,该窝点位于居民密集区,现场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条件,危险性极大,稍有不慎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公安机关已行政拘留1名涉案人员。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表示,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积极发现举报违法线索。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目前广州市除增城区、从化区部分区域外,其它各区为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区,若是对“禁售令”“禁放令”置若罔闻,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惩。请广大市民务必破除侥幸心理,不碰“红线”,严守法律法规。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1.在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内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在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以外储存烟花爆竹重量超过三十千克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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