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王丹 谭耀广
记者12日从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江门市检察院共确立了22项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其中有3项被纳入江门市第四批“民生微实事”(执法为民)专项。截至2021年11月,22项重点项目已全部完成,其中17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长期落实。
发挥检察智能营造良好经济发展条件
去年,江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优化涉侨检察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打好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攻坚战,致力于营造和谐安宁、保护创新、公正清明的经济发展环境。
记者了解到,江门市检察院完善“检+侨”工作模式,深化“检侨联络站”建设,创设侨资企业服务站,保障侨商产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权益司法保护,办理涉侨港澳案件56件。
该院出台服务保障江门市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的“21条措施”,督促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70件;设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涉知识产权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
该院主动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江门银保监局联签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建立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联办合作机制,联手打击金融违法行为。
检察履职解决民生难题
江门市检察机关主动以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暖人心,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民生难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据悉,江门市检察机关持续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累计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2件,向13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约206.8万元,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同比上升55.68%和77.14%,创近5年新高。
公益诉讼方面,江门市检察机关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食用农产品安全、药品安全及窖井盖安全等民生问题,同时积极稳妥探索在个人信息保护、红色资源保护、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新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江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298件,提起诉讼30件,依法追偿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金2263.8万元。
江门市检察机关也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机制。用好“护苗”帮教基金,共救助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6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针对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制发的全省首份跨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法治教育活动64场次,覆盖学生15万人次。
此外,江门市检察机关也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市“减、假、暂”案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累计发出调查问卷500份,收集意见诉求150余条。
积极树立检察权威
江门市检察机关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树立检察权威。
去年,江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535件,发出检察建议444件,法院回复采纳438件,助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活动,重点关注民间借贷案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套路贷”案件等,近两年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2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
据了解,江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80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0件,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同时,也持续做好、做深对农民工、困难群众等困难群体当事人的支持起诉工作,共支持起诉案件57件,同比增长338%,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江门市检察机关去年还坚持“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推动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实行“检察官+律师”,共同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建“检察+金融”,携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述措施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力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贺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