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及纠正处理机制
2022-01-10 22:27 羊城晚报
企业名称争议最快1个月处理完毕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余宝珠

企业名称有争议?企业不清楚到哪里、怎么处理?对处理结果没有心理预期?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名称争议申请难点,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帮助企业“定分止争”,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名称纠正及争议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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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纠正及争议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印发实施(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是全省首个企业名称争议及纠正处理的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针对近年来名称争议申请增多但缺乏处理程序等问题,围绕适用范围、处理机关、纠正程序、争议申请、受理与补正、裁决程序、名称纠正与裁决执行、救济程序及归档流程等方面予以规范,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合法权益,持续推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有两种方式提出申请: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处理的,名称争议处理时限从6个月压缩为3个月。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照组织答辩、审查核实、审查组会议、作出裁决的程序,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同时,《程序规定》对争议申请的情形进行“繁简分流”,对于被争议企业名称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事实清楚、明显侵害他人名称权益的,创新增加了简易程序,最快1个月可处理完毕。

《程序规定》明确,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也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被认定或裁决后续变更名称的相关要求。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前,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逾期未变更名称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电子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替换为“企业名称已被登记机关认定应当停止使用”。

另外,医疗领域在港澳医师已实现来深短期执业的基础上,打破职称逐级晋升规则,试点开展首批港籍医生正高级职称认定,解决港籍医师手术资格问题,迈出大湾区融合医疗人才互评互认的第一步。海事领域在全国率先落地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办理流程,签发全国首份承认签证,实现了持外国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任职的历史性突破。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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