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秦小辉
1月9日,东莞进入“两会时间”。当天上午,东莞市政协委员陆续来到厚街嘉华酒店报到。新晋政协委员陈莹接受了媒体的采访。第一次参加政协会议,陈莹带来了《破解东莞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难题的建议》《关于更好发挥引导基金作用 提升金融赋能水平的建议》等提案。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投融资
第一份提案,陈莹聚焦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领域,提交了《破解东莞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难题的建议》的提案。
陈莹表示,目前,东莞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需求面临着一些难题,比如:传统投融资模式难以为继、社会资本参与度低且积极性不够、镇街政府普遍缺乏有效抓手、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下降且公益项目融资难等。
以投融资模式为例,传统的BOT模式虽然能有效激活社会资本,但运用范围仅限于可收费的经营性项目,无法运用于污水管网、市政非收费公路等非经营性项目,2012年末,中央四部委发文,对地方政府选择BT模式建设的项目进行了限制;而银行借款这一投融资模式仅关注项目的盈利性,项目使用范围有限。此外,随着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监管的强化,通过发行地方债的投融资模式能够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
为此,陈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通过设立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和产业化投资基金,建立项目收益激励与约束机制来解决。陈莹建议以城市更新、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为重点,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统筹运用全额拨付、贴息奖补、收益返还、科技券等财政手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为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高效使用,可在资金分配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性分配,即通过考核各镇(街)城镇化发展水平、建设效果及基础设施投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城镇化规划、管理等情况,由专家组给每个镇(街)打分,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所获资金额度,并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经营性领域的产业化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投资领域。
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非营利类公共产品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具有一定的收益性,陈莹建议,政府应审慎甄别推出的项目。对于项目收益不足以覆盖回报的,政府可将项目补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确保社会资本能获得确定的收益。同时,政府为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供应等辅助性工作提供保障。依托专业信用评价体系,对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能力和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并将信用评级作为金融和财政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咨询机构将予以通报。
关键词:产业引导基金
作为发展产业基金的重要基石,政府引导基金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引导基金做得好不好,将关系着产业基金能不能真正助力和推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陈莹还聚焦这一议题,提交了《关于更好发挥引导基金作用提升金融赋能水平的建议》的提案。
据介绍,东莞在引导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引导基金缺乏专业化的归口管理、过分依赖市外投资机构、相关配套政策和鼓励性措施较少、缺乏与产业龙头企业之间的联动合作等问题。
陈莹建议:首先,东莞应构建一支专业化、专职化的归口管理团队,制定一套符合东莞实际情况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模式和办法,强化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带动效应,积极吸收本地民间资本,更好地投资和建设东莞。其次,东莞要充分发挥本土投资机构的属地资源、项目落地优势。在子基金管理人准入门槛设置上,充分考虑扎根东莞年限、团队,吸收外地优质项目到东莞落地等维度积极扶植和培育一批有潜力、有实力的本土投资机构作为子基金的管理人,在整个引导基金的盘子中规划不低于40%的份额,给到东莞本土投资机构管理。
同时,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针对已投项目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综合会诊,帮助优质企业获得从产业、资本、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构建赋能型产业投资。鉴于不同的社会资本对于投资的周期、风险、收益等诉求不同,为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加强社会资本的参与度,陈莹说,东莞应通过基金结构化等设计,兼顾社会资本、投资人对中高低风险诉求。同时加强组合化设计,从早期项目、中后期项目等投资方向做划分,满足投资人对于投资时限等诉求。
她还建议,东莞应强化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产业龙头的三位一体模式。围绕产业为中心点和落脚点,由政府牵头联动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围绕产业上下游做专、做深、做强,通过引导基金、社会资本、龙头企业组建专项资本,围绕相关产业链条专项投资扶持、投资并购等方式,解决东莞上市公司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