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俊伟 通讯员 虎门交警
12月13日晚,东莞交警虎门大队在路东新安路执行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1点21分许,交警执勤人员依法对一辆粤K****5号牌小车例行检查。当该车司机打开车窗后,警员闻到非常浓烈的酒味,于是要求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此时司机却不以为意,他称自己没有喝酒,还拨弄自己的手机,示意打电话。
在警员警告后,该名司机才完成了酒测,结果显示酒精数值140。因为涉嫌醉酒驾驶,司机黄某被依法传唤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约束至醒酒,黄某被依法传唤到审讯室问话。在审讯室里,黄某交代自己是一名货车司机,从事运输行业,被查处的当晚和同事在虎门某大排档吃饭,期间喝了酒,饭后就让没喝酒的同事开自己的小车,同事回家后,想着同事家离自己家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结果开出不到三百米就被交警查处了。
经检测,黄某的血液样本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139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而他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暂扣机动车B2驾驶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