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评论员 林如敏
一快餐店老板被工程方拖欠两万多快餐费,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主持人联系到相关工程负责人王某某,对方自称“中建八局项目负责人”,承认了拖欠赊账一事,之后面对主持人何时还款的追问,王某某甩了一句“媒体算什么!”后挂断了电话。
网络发酵后,中建八局回应,欠款人王某某乃分包商劳务班组长。王某某也发了道歉声明,表示自己和中建八局并无隶属关系,向媒体、中建八局及餐馆老板道歉。分包商珠海嘉航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此前对此完全不知情,王某某以公司名义点餐不给钱,完全是他个人的行为。“这个工人我们现在已经清退了”。
快餐店老板迅速拿到钱,王某某迅速道歉、同时被迅速清退,中建八局和珠海嘉航迅速表态。在一个法治社会,我们相信快餐店老板最终也能拿到他应得的款项,但若是没有媒体在场,这几个“迅速”恐怕不会这么迅速达成。
要知道,此前王某某曾经在派出所签下还款保证书,但就是拖着不还。由此我们可以更充分地理解,为什么说舆论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
网上有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中建八局和珠海嘉航表示不知情有甩锅之嫌。某种程度上,我们不能说网民的猜测是“小人之心”,因为此前有不少“临时工”案例可供人们发挥想象。在中建八局的层面上,不知道分包商劳务班订快餐的细节,似在情理之中。至于珠海嘉航是否知情,还是有必要打个问号。
无论如何,承认欠款还怒呛媒体就纯属王某某个人的“平庸之恶”——当然这个概念借用得有点不伦不类。置身于某一个组织体系中,个体的“平庸之恶”会带来一连串连锁反应,引起比其恶行本身更大的恶果。
中建八局表态“会引以为戒,严格分包商选择”——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当然应该这么做。(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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