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明年3月起开放三个采购平台进行药品集中采购
2021-12-24 15:3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进一步降低药品供应价格,提高药品保障供应能力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艺

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2022年3月1日起,开放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深圳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等三个现行省级采购平台进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供应价格,提高药品保障供应能力,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此次《通知》充分体现了珠海药品采购制度的开放包容,一是开放平台。现行采购政策规定,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平台和深圳平台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随着广东省三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日臻完善,为利用各平台的优势,珠海市将采购平台开放到省级三个采购平台,通过竞争促进平台提升服务,加大力度保障急救、抢救、短缺药品的供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为了规范和便利医药机构采购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文件指定相应的采购平台完成全市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二是开放目录。充分尊重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不设置药品采购目录,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在三个省级采购平台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自主选择平台采购药品;三是开放范围。进一步加大联盟采购中采购方的市场话语权,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加;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