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闻 通讯员 禅公宣
“谢谢交警同志,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根本没办法讨回公道!”近日,佛山市民罗女士携带锦旗走进了佛山禅城公安交警大队,向帮助过自己的警辅人员表示诚挚感谢。原来,日前罗女士在禅城区南庄镇骑车时不慎被大货车碰倒,不但自己倒地受伤了,司机还肇事逃逸,所幸在公安的全力调查追缉下,最终还了她的公道。
交通肇事,货车竟扬长而去
12月6日上午,禅城公安接佛山110警情通报,称市民罗女士被大货车撞倒受伤,且肇事的货车司机已逃逸,需民警到场处置。“当时货车把我碰倒之后,车辆短暂停顿了一下,司机看我能支撑着站起来,就直接开走了,真的是太可恶了。”尽管身体状况无大碍,但回忆起当时的情况,罗女士仍旧非常气愤。
经交警了解,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当日清晨6时30分许,当时罗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南庄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在途经吉利河大桥桥底附近时,不慎与一辆红色的大货车发生刮碰,导致罗女士人车倒地受伤。但货车司机当时并未下车查看,而是直接驾车扬长而去,而罗女士也因为受惊,一时没反应过来,并没有第一时间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
当日上午,了解案情后的警辅人员随即前往南庄大道事故现场,并根据事主提供的情况沿路开展走访调查,经过仔细核实比对,最终成功锁定了该涉嫌肇事逃逸的红色嫌疑车辆,车辆信息也得到了事主和周边目击者的确认。
循线追击,民警寻车抓人
为了把逃逸司机找出来,执法交警根据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找到了联系电话,但打过去,电话却是空号。交警扩大信息排查,最终找到了肇事车辆挂靠的某运输公司的联系电话。为了尽快破案,警辅人员决定直接前往该公司作进一步调查,12月7日上午,办案民警驱车前往南海区九江镇,找到了该公司的所在地,并在该公司的停车场,找到了该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并成功将嫌疑驾驶员抓获归案。目前,案件侦办及后续事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悉,为了保障岁末年初的交通道路安全,禅城交警部门目前正在区内强化对货车超载、超员、超速和闯禁等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禅城公安提醒广大车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有肇事逃逸等不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打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