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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翎 通讯员 钟轩 肖欢欢
12月1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中山市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中山市六项指标SO2、NO2、PM10、PM2.5、O3的浓度分别为4、23、37、19、151微克每立方米,CO为0.8毫克每立方米,六项指标阶段性达标。中山市累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重点城市排第13位、珠三角第4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介绍,为落实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奋战80天工作要求,中山市从三方面开展精准治污,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据介绍,中山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三个一轮次”专项行动,11月底前已完成更换活性炭企业171家、完成油气密闭性检查加油站143家、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企业4家。加快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组织开展培训4场,参加企业或服务单位合计150人;目前全市114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在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分批开展深度治理工作。加强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质谱走航和有机废气监测工作,对重点区域监测覆盖率达80%,走航覆盖面积为207.62平方公里,发现并处理高值点135个;开展重点企业有机废气帮扶监测85家次。
中山市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工业炉窑及锅炉的分级管控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企业日常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情况,按A(优)、B(良)、C(较差)三级进行分类管控,目前,已对全市114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519台工业炉窑及545台锅炉完成分级管控工作。
据介绍,如在污染天应对措施时,A级企业列为应对减排豁免单位,原则上不需要实施错峰或调低负荷生产,在监督执法活动中,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奖励资金等正面激励措施管理;B级和C级企业分别列为协商减排和强制减排重点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停限产措施。对于工业炉窑及锅炉,评为C级的工业炉窑或锅炉将作为日常管理重点;每年开展监督性监测、双随机、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将对C级炉窑和锅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纳入中山市优先淘汰名单。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