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全新人才政策出炉:创新领军团队有望拿到两个1000万资助
2021-12-05 20:3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番禺人才生态30条”政策发布,对于人才的支持力度将更大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番宣

12月5日,以“湾区蓝海·智汇番禺”为主题的2021年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国际产业人才大会暨科技创新大会在番禺举行。在大会上,番禺区发放了今年高达1.4亿元的“1+4”产业人才补贴,番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麦洁萍推介番禺区全新的人才政策——“番禺人才生态30条”。据悉,创新创业人才带领团队来番禺发展,就有机会拿到两个1000万的项目资助。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靶向引才

麦洁萍表示,作为面向“十四五”的人才战略,番禺区在原有的“1+4”产业人才政策基础上,乘势而上,精准定向,制定30条政策措施,为番禺下个五年的人才发展把方向、提质量、增效能。

从纵向来看,“番禺人才生态30条”围绕省人才五大工程、市人才五大实践行动,推出番禺区战略人才锻造、人才培养强基、人才引进提质、人才体制改革、人才生态优化等五项工作和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形成省、市、区三级贯通的政策体系设计。

从横向来看,“番禺人才生态30条”涵盖了人才链的多个重要环节:产业方面,按照番禺区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靶向引才,锁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引才聚才,力求形成“引进一个领军人才、集聚一支高端团队、培育一个优质企业、带动一个新兴产业”的链式效应。

平台方面,立足广州大学城激活引才“最强磁场”,建设广州大学城国际人才生态示范区,打造海创人才科创中心、环大学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校地共治共建共享载体。

创新方面,出台支持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措施,促进高校院所、企业园区、初创团队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实现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产品市场化。

杰出企业家能拿到500万元奖励

相比此前的人才政策,“番禺人才生态30条”对于人才的支持力度更大。

麦洁萍表示,“番禺人才生态30条”明确,创新创业人才带领团队来番禺发展,就有机会拿到两个1000万的项目资助。杰出企业家来到番禺发展就能拿到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选择番禺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行业匠人、青年博士,番禺区也会给予特殊津贴,确保人才在番禺安居乐业。“00后”青年人才只要敢想敢创,就有机会成为青蓝之星,获得总盘子2000万元的青蓝扶持。

同时,“番禺人才生态30条”将竭力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人才人在“心”也在。

“番禺人才生态30条”还提出,实行“一事一议”的特别机制,特别人才特别扶持,重点团队重点扶持,尽最大力气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营造“一切为了人才、一切服务人才、一切围绕人才”的浓厚氛围。

麦洁萍同时表示,颁布“番禺人才生态30条”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番禺区还将主动对接、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广深双城联动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立足湾区所需、番禺所能,谋划更多新动作,让更多人才在番禺集聚发展。

“番禺人才生态30条”政策全文如下:

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推动具有全球影响力高水平人才强区建设,全方位培育、引进、用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全链条构建国际一流人才生态圈,为番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中的现代化亲海智城提供人才支撑,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聚焦壮大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支撑力量,全力推进战略人才锻造工作

(一)实施创新领军团队支持计划。聚焦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我区重点发展产业,每年最多遴选5个从事先进技术研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和研发技术攻关能力的创新团队,并给予单个团队10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其中,团队带头人或企业主要创办人为65周岁以下的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且担任过著名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等顶尖人才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

(二)实施创业领军团队支持计划。每年最多遴选5个市场成长性好、企业经济社会效益高、区域重点产业带动力强的优秀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三)实施创新领军人才发展计划。每年在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生物与健康、高端装备、人工智能、金融保险等重点产业领域内最多遴选10位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人才发展补贴。

(四)实施杰出产业人才发展计划。聚焦国家战略和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每年在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生物与健康、高端装备、人工智能、金融保险等重点产业领域内最多遴选5个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分三个等次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人才发展补贴。对于为区域产业发展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战略科学家、杰出学者等顶尖人才及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根据需要确定扶持标准,给予政策扶持。

二、聚焦全面提升人才供给自主可控能力,全力推进人才培养强基工作

(五)实施优秀产业人才发展计划。每年在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生物与健康、高端装备、人工智能、金融保险等重点产业领域内最多遴选200名符合条件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给予单人最高15万元人才发展补贴。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雁计划”。每两年最多遴选10个在服务“三农”发展、推动农技研发推广、乡贤反哺家乡及传承发展文化等乡村振兴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对经认定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中,财政供养人员、团队及团队中的财政供养人员仅获得称号认定,不享受补贴。

(七)实施基础教育系统“名师计划”。引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备高级职称和良好师德的名校长、名教师、知名教育科研专家等高层次教育人才。对经认定的基础教育杰出人才和骨干人才,分别最高给予350万元和15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购租房补贴,以及30万元和15万元的专项科研津贴。

(八)实施医疗卫生系统“名医计划”。重点引进培育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较为复杂疑难的医疗技术问题,专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家、全省领先地位并可引领带动区域行业发展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对经认定的医学领军人才、医学杰出人才、医学重点人才和医学优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450万元、300万元、260万元和180万元的补贴。

(九)实施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加强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每两年最多遴选100名长期扎根我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艺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粤菜文化、社会工作、社会科学等领域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最高给予单人5万元生活津贴。

(十)实施“青蓝国际创新创业计划”。分类型分组别选拔一批注册在番禺、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高校优质项目,重点扶持有科技成果转化实效、有导师或者硕博团队支撑的高校创新创业项目和“00”后青年人才初创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创业资助和办公场地补贴支持。加强对“青蓝国际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跟踪扶持,给予团队孵化、人才招聘等服务,建设青蓝大厦,支持项目在番禺发展壮大。

(十一)配套资助上级认定人才团队。对我区入选广州市“广聚英才”人才工程有关项目的人才团队予以政策扶持或服务配套。

(十二)积极打造以才育才平台。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对经广东省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设资助;对经广州市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30万元建设资助。

(十三)大力增设博士后培养平台。对我区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经费资助。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最高给予每人1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和20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给予等额资助。对出站1年内在我区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0万元人才发展补贴。支持企业博士后优秀人才参加出国(境)国际培养和学术交流。

三、聚焦构建广聚天下英才的全球引才格局,全力推进人才引进提质工作

(十四)实施博士人才倍增计划。对新引进在我区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学位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最高10万元落户补贴。

(十五)实施区重点产业人才开发“一区一品”创建计划。聚焦我区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通过市区联动方式,全链条、全方位对产业人才队伍提供政策补贴及服务保障。对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广聚英才”人才工程。

(十六)支持鼓励番禺人才伯乐。对成功为我区企业引荐高端领军人才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单个机构最高15万元番禺人才伯乐资助。

(十七)着力建设成建制海外引才平台。依托广州大学城青创汇平台,每年安排1200万元资金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番禺)海创人才科创中心,引入、撬动第三方机构的海外高层次专家资源,“成建制”“整团式”引进、培育、服务以海外高端人才为代表的国家级高精尖人才团队和企业项目,全力打造“海外高端人才聚集地+城市科创中心+人工智能示范区”三位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新标杆。

(十八)建设校地、校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选取若干成果丰富、与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匹配的高校校地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每个平台给予一定的免费场地以及运营补助和绩效奖励支持。打造高校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对通过挂牌交易、拍卖、协议定价成交、技术交易登记等方式实际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成交额的1%,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区内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与高校共建共享技术平台和中试验证基地,对每个平台按实际投入50%的比例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十九)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链条。争取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作,积极吸引高校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广州大学城创业投资(子)基金,重点投向广州大学城高校成果转化项目、双创大赛获奖项目。对高校推荐、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实到风险投资金额超3000万元的成果转化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政府基金跟投或财政补贴支持。建设“一城多园”产业加速体系,通过租金补贴、“一事一议”等支持,推动广州大学城孵化成熟的成果转化项目在广州国际创新城、万博长隆片区、广州南站地区发展壮大,形成成果转化项目“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渐进成长路径。

四、聚焦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全力推进人才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搭建广州大学城校地人才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建设广州大学城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增强校地人才工作机构职能,专门用于服务、调度广州大学城校地资源,充分发挥校地协同创新作用。深化广州市智汇谷人才联盟效能,委托第三方机构实体化运营并安排运营经费。定期举办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国际产业人才大会、广州大学城校地人才科研成果交流座谈会、广州大学城高校菁英汇等活动,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活动筹办、组织,搭建人才、项目、成果、资金等创新要素整合对接平台。

(二十一)创新改进人才评价及引进机制。支持引入市场评价、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将人才取得的薪酬待遇、市场价值、创业投资、代表性成果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市场专业组织、企事业用人单位等多元参与的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度,经我区高层次人才推荐的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高层次后备人才。

(二十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人才培养实践。每年在广州大学城高校最多遴选100个硕博在读研究生作为我区科技特派员,驻点我区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按照科技特派员在企业劳务薪酬的30%提供特派员资助,给予每个科技特派员每年最高3万元补贴。

五、聚焦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全力推进人才生态优化工作

(二十三)加大科技成果落地场景开放力度。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智慧安防等领域,以“揭榜挂帅”方式,向高校及采用高校成果的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对承担成果应用场景项目建设的单位,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探索成立广州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科研资源共享联盟,通过创新券等方式,支持高校向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

(二十四)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宜居生态环境。立足广州大学城南北两岸,分期规划建设广州大学城国际人才生态示范区。在广州大学城中心湖区域,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设广州大学城国际人才生态示范区核心区,建设高层次人才公馆、工作室,设置公共休闲服务场所及绿色空间。打造国际化城市景观,系统建设人才马拉松跑道、人才公园等场所空间。加强统筹规划和属地标识,在交通枢纽、道路沿线、景观绿地、公共设施及重点单位设立多语种人才元素标识。整合提升区域内国际化教育、医疗服务资源,解决高端人才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二十五)优化提升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保障。建设我区人才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人才供需对接和市、区两级信息共享,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站办理、一码通行”。向经认定的各类人才发放“番禺区人才服务卡”,人才凭卡可申请办理子女入学、人才住房、医疗便利、休闲旅游、补贴拨付等业务,并在政务服务咨询、投融资对接、广州南站贵宾服务、出入境签证申请、本人及家属落户、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礼遇或绿色通道,并将服务保障范围逐步延伸到驻区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每年培训1000人次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博士后优秀人才参加出国(境)国际培养和学术交流。

(二十六)落实政策兑现及资金监管。区财政每年安排产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用于人才资助、补贴和配套服务以及相关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各项目所涉及资金列入各支持项目和配套服务保障措施责任部门年度部门预算或专项资金管理,由各支持项目和配套服务保障措施责任部门专项申报,资金发放后与获资金单位或个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各支持项目所涉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六、牢牢把握人才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二十七)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人才强区的战略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海内外人才引进数量列入镇、街党(工)委书记,区直有关单位“一把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重要考核指标,将人才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盘活现有资源,参与全区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二十八)强化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机制。我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及区直部门主要领导每人联系服务1名高层次人才,定期走访慰问,宣传区域政策,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同志担任对口行业领域的人才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服务工作,定期报送本单位人才工作情况和有关人才项目跟进情况。

(二十九)强化高端人才荣誉表彰机制。着力提升优质人才政治待遇,拓宽人才参与政治事务的渠道,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人才,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等。成立区高端人才智库,邀请与我区产业、人才发展联系密切的各行各业领军人才作为智库专家,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参与我区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人才项目推进问题。对经我区认定的各类人才、团队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区内重大人才活动上为人才、团队颁发奖项、证书。

(三十)优化组织衔接和管理考核机制。做好关于上级重大人才工程的申报衔接工作。强化对入选人才的日常管理考核。管理期内在区内单位间调动的,经本人申请、专项实施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区人才办备案,可继续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入选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计划的,原则上在团队项目验收后方可调动;调往区外单位工作的人才,视情况收回支持的人才补贴和项目资助。

本实施意见由区人才办负责解释。各专项负责部门落实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