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哥哥向《梅艳芳》制片方索赔:他们侵犯“梅艳芳”商标
2021-12-03 17:4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此事件已交由法律团队处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龚卫锋 实习生 张熹珑

日前,已故女明星梅艳芳同名传记电影《梅艳芳》正在各大院线热映。根据1905电影网统计数据,截至12月1日,《梅艳芳》累计票房达1.03亿元,位列票房榜单第五,一度刷新内地音乐传记片票房纪录。没想到该片最近惹来官非: 据中国香港媒体报道,12月2日,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控告电影制片方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简称“安乐影片”),指电影涉嫌商标侵权。

梅启明称自己持有“梅艳芳”和“Anita Mui”的商标,《梅艳芳》未经他同意就使用该商标。他不仅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安乐影片冒名侵犯商标,还要求公司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物品并赔偿损失。

根据香港知识产权署网页显示,“梅艳芳”和“Anita Mui”商标的拥有人均为梅启明。“梅艳芳”商标应用范围包括文具、服装、箱包、珠宝等七大类,其中包括“电影及演出(非下载的)”“制作及发行影片”;“Anita Mui”商标应用范围为珠宝一大类。据悉,梅启明于2004年11月注册“梅艳芳”和“Anita Mui”商标,注册届满日期为2024年11月。

制片方回应称,电影从筹备到现在,公司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梅艳芳》电影的制作。此事件已交由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不作任何回应。(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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