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秦小辉
12月2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通知,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方案提出的普查工作目标显示,到2023年11月,基本完成东莞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年底前,建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风险点台账,并制定整治计划、限期消除,建立东莞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本次普查提出了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机制、提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韧性等具体举措,普查范围为城市道路(含穿越城市建成区的公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普查内容包括城市地下工程管线设施、城市地下交通设施和城市地下其他工程。
本次普查按照“试点先行、统一标准、全面铺开”原则开展普查;充分运用前期已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查漏补缺,不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管线管理办法和管线普查技术规程要求,对已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的中心城区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成果修补测工作,对未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茶山、沙田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权属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依据住建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程,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汇总普查成果并留存归档,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依法予以保护并合理利用。
方案提出,要构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地下管线应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强化地上地下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明确建(构)筑物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的利用范围,划定利用边界,严禁违规占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同时,明确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细化管理职责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地上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
方案还强调,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制度。通过统筹城市道路建设、维护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探索施行挖掘道路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道路挖掘行为。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严肃查处未经审批的道路挖掘和以抢修为由的乱开挖行为,对未经审批挖掘道路的单位,要纳入信用档案。推动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加强对开挖后道路恢复的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贺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