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总量、优布局!江门将避免扎堆建设商业综合体
2021-11-15 21:42 羊城晚报•羊城派
《江门市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谭耀广

记者15日从江门市商务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了《江门市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先进、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商业体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1550亿元,年均增长约6%。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商业综合体在保证达到一定面积的同时,控制总量、优化布局、避免扎堆建设;此外,将充分利用华侨文化优势打造文旅商体融合的特色商业街区。

江门蓬江区“华侨广场商圈”周边有多座商业综合体

商业布局存在“中心密集”问题

《规划》指出,目前,江门市已基本形成蓬江区市级商业主中心、新会区市级商业副中心和江海区、鹤山、台山、开平、恩平5个区(县)级商业中心,商业集聚效应比较明显。

但同时,商业发展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包括商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中心密集,外围稀疏”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蓬江区“华侨广场商圈”出现多个商业综合体,加大了同质化竞争,不利于整体商业经济的发展;一些大型商业网点、商业街配套设施不完善,特别是老城区内普遍存在交通进出不畅、停车设施不足、休闲场所缺乏、公厕等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商业经营同质化较重、业态创新不足。

大型商业综合体“控总量、优布局”

针对上述问题,《规划》提出了相应的指导要求。在总体发展上,《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全市要形成以各级商业中心、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物流基地(中心)、大型专业市场(群)为骨干,大批社区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百货超市等为补充的商业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提出控制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总量。根据《规划》,在“十四五”期末,江门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商业网点面积2.0平方米/人,避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大型商业设施盲目扎堆建设,对于已建成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积极支持其发展,对规划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要慎重论证、减少建设,对已不能运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通过改变建筑用途、积极配套相关政策等促使其盘活转型提升。

此外,《规划》也提出优化调整市本级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空间布局,在鹤山东部新区、台山南部新区、开平中心城区可根据城市发展实际规划建设新的商业综合体;同时调整商业综合体特别是大型购物中心的发展模式,优化业态结构;优化商业综合体的交通环境特别是小汽车停车位的供给以及综合体与周边区域的慢行系统建设。

建设“侨”味特色商业街区

记者了解到,从上世纪末开始,江门各地出现了不少商业街区,并发展成为商业中心。但随着城市发展和商业业态发生变化,不少商业街在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经营等方面均出现问题。此次《规划》就特别针对商业街的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规划》指出,要加快商业街特色化(主题化)、街区化发展,健全全市本级特色街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一批原有的综合性商业街区,在主要旅游网点规划新建一批新的特色商业街区,发挥特色街区商贸、休闲、旅游、文化等综合品牌效应,全面提升特色商业街区购物品质,发展以体验式消费为特色的商业街区,塑造品牌优势。

在具体措施方面,《规划》提出要注重对侨文化、地域文化的挖掘和应用,充分利用江门侨乡文化、生态资源、知名特产等基础优势,将其融入餐饮、购物、住宿等业态当中,形成独具吸引力的主题商业街区,吸引游客;强化街区空间环境的综合整治提升,改善和扩容周边道路和停车设施;积极引入高端、时尚的生活服务业态,打造游乐、文化、标志性景观、独特建筑景观等,并且通过引入一些新的旅游项目,将观光、休闲与购物美食相结合。

特别是在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的空间营建上,《规划》强调要遵循保护性开发与艺术性修复的原则,根据现代审美和新型技术,适度改良建筑空间和使用方式;腾退、升级同质、落后的商业业态,强调“吃、住、行、游、购、娱”的高品质、现代化组合,积极培育休闲 SPA、特色影院和秀场、精品民宿等新兴的商业业态。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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