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海宁
有网民不久前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放宽公务员报考35岁年龄限制。据其称,目前浙江省国考35周岁年龄限制,显然已成为人才招录的障碍,故调整国考年龄确有其可行性与必要性,更有其客观性和实际性的要求。对此,浙江省公务员局近日做出回应。(11月7日澎湃新闻)
这位网民列出了五方面的理由。可以说,每一个理由都有一定的说服力。比如,从制度层面指出,放宽公务员报考35岁年龄限制具有可行性;从社会人均寿命大幅提升角度,提出改变的必要性;从老龄化及渐进式延迟退休角度指出调整的客观性。这些建议值得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思考,不妨作为改进工作的一种参考。
浙江省公务员局回应也有理有据:《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年龄应当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目前,包括中央机关招考公务员在内,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两相对照可以看出,上述网友的建议,在公务员招考实践中已经有所体现。只不过放宽“35岁”年龄限制设置了条件——即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才能享受这种待遇。不具备该条件的考生,则无缘享受年龄放宽的待遇。这大概是为了给党政机关配置更优秀的人才,留下的一道口子。
虽说放宽“35岁”年龄限制在国考实践中已有体现,但笔者以为,似乎仍有必要修改《公务员录用规定》中“三十五岁以下”的限制,因为这一规定,既不利于招录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又向社会做出了不良示范,不少企业招聘时,也效仿公务员招录以35岁以下为限制条件。
近年来,与“35岁”有关的报道并不少见,多个媒体的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企业招聘都要求“年龄限35岁以下”,这就是“35岁焦虑症”“35岁成为职业荣枯线”“35岁又上热搜”等话题的来源。这说明,“35岁”在职场上,已成为敏感而重要的一条“红线”,这不仅关乎人才的合理利用,也关乎公民劳动权、就业权和民生议题。
虽说不少企业要求“年龄限35岁以下”,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决定的,但也不排除会参考乃至效仿公务员招录、国企招聘在年龄方面的要求。因为公务员招考万众瞩目,其每个细节要求每个变化,都会对社会上的单位和企业产生示范效应。所以,要想打破职场“35岁”瓶颈,公务员招录制度应该做出示范,引导企业改变。
实际上,无论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还是《就业促进法》,均没有涉及“35岁”的相关规定,这也意味着招聘单位要求“35岁以下”并没有法律依据。既然《公务员法》没有提及“35岁以下”,那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关于“35周岁以下”的要求是不是合理,也值得探讨。
我们既要看到35岁以上考生的优势,如经验优势、人脉优势等,也要看到35岁以上人群所面临的上有老、下有小的种种压力。再结合上述网友的五点理由来看,不管是公务员招录还是企业招聘,设置“35岁以下”的条件都值得商榷。(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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