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13岁少年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一死二伤
2021-10-23 11:2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无论是汽车还是电动车、自行车,都要将钥匙放在远离孩子的地方,以免孩子自行驾车外出发生意外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实习生 黄梓莹
通讯员 粤交警

13岁少年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3名同伴归家,导致四人一死二伤。8月23日深夜,清远市佛冈县2名中学生邓某和谭某,约了2名辍学的朋友一起到某休闲餐吧玩耍。外出前,没有驾驶证的谭某趁祖父睡着后偷骑家中的无牌摩托车,并悬挂假号牌。

3时47分许,饮用了鸡尾酒的邓某驾驶着悬挂了假号牌的摩托车,搭载3名同伴归家,4名少年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至佛冈县石角镇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失控碰撞中央绿化隔离带。13岁的驾驶人邓某当场死亡,2名同伴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清远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与事故勘查工作,经专业机构分析鉴定,邓某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83.5mg/100mL,存在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假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超员搭载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邓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3人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广东交警提醒所有监护人,无论是汽车还是电动车、自行车,都要将钥匙放在远离孩子的地方,以免孩子自行驾车外出发生意外,并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只要无证,就不能驾驶车辆。

未成年人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对交通状况的判断能力也和成年人相差甚远,处理紧急问题的能力往往不足,无证驾驶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关于未成年人驾车上路,我国已有明确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执照后方准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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